浙鹽運道,兩浙行鹽向分六所,即杭所、紹所、台所、溫所、嘉所、松所,由場運鹽到所轉運往賣各地,其經由路徑各有應行的運道和一定的程限,不得繞道越走,亦不得違限遲延,此為定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鹽運道
- 屬性:鹽業術語
惟溫、台二所水路則淺溪小港,陸路則重岡復嶺,距省較遠,難限運期,而紹所由海運過三塘九壩,杭所運往浙東路過江壩,運往浙西路過官河等壩,解包起駁,不能直達賣地,故有運道不甚遠,而例限較他處特寬,此為變例。
浙鹽運道,兩浙行鹽向分六所,即杭所、紹所、台所、溫所、嘉所、松所,由場運鹽到所轉運往賣各地,其經由路徑各有應行的運道和一定的程限,不得繞道越走,亦不得違限遲延,此為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