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文成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16日,設立時設院長、審判員、書記員、檢驗員、看守員等6名司法人員。1951年成立審判委員會,加強集體領導。1958年10月,縣人民法院隨縣撤銷,設瑞安縣文成人民法庭,配幹部3人。1961年10月1日,恢復文成縣人民法院,設刑事審判庭和民事審判庭。1962年1月9日,建立南田(西坑)、珊溪(嶨口)兩個人民法庭。1968年實行軍管,1969年1月由縣革委會人民保衛組取代。直到1973年3月,恢復文成縣人民法院。現有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監察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執行庭、執行實施科、執行綜合科、司法警察大隊、司法行裝科、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等18個內設機構和珊溪人民法庭、南田人民法庭、玉壺人民法庭三個派出法庭。現有在職幹警92人,其中,法官52人。
機構設定
文成縣人民法院內設內設機構18個和3個派出人民法庭,具體為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監察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執行庭、執行實施科、執行綜合科、司法警察大隊、司法行裝科、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珊溪人民法庭、南田人民法庭、玉壺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2009年,文成法院針對涉僑案件當事人難找、法律文書送達難、當事人庭審缺席率高等特點,建立了特邀海外調解員工作機制,2010年6月推出網上辦案舉措。經過4年多的努力,文成法院海外司法便民網路逐步從之前僅僅由2名海外特邀調解員組成的“文成同鄉會民商事案件調解委員會”一個“點”發展到現在的以4名特邀海外調解員為中心,15名海外聯絡員為輔助的“格線化司法服務體系”,形成以米蘭和羅馬為主要訴調銜接工作點,輻射帶動其他城市聯絡點的地域工作格局,並將案件類型延伸到了商事領域,通過遠程開庭對案件進行審理和宣判,並在審結涉僑案件時引入委託代理人債務擔保機制,成功調處涉外商事糾紛。
2010年以來,海外調解員協助法院送達287人次,適用公告送達案件從2008年的44.57%下降到2013年的28.79%;涉僑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從2008年的140天下降到2013年的94天。2013年涉僑案件調撤率為60.85%,高出民商事案件調撤率5.39個百分點。
所獲榮譽
2009年以來,文成法院先後榮立集體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兩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被省高院授予全省陽光司法優秀法院,黨總支被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2012年,被評為全省優秀法院,全市法院先進集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