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評價管理辦法

《浙江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評價管理辦法》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論述和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指示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雙碳工作中的示範引領作用,特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評價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浙江機關事務管理局
辦法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論述和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指示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雙碳工作中的示範引領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價目的
(一)推動協調發展。促進數位化改革理念認識再深化,推動數位化改革方法、手段、機制落實到位,為破解數字政府系統內各區域、各領域、各部門之間發展不平衡問題提供制度抓手。
(二)推動多跨協同。以評促建,通過科學設定評價指標,驅動各級各類公共機構對節能降碳工作進行分析梳理、流程再造、模式重構和制度重塑,提升改革成效。
(三)推動實戰實效。運用數位化手段,對各級各類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精準統計與分析,建立公共機構碳賬戶,對公共機構碳排放源、碳排放過程、排放結果等進行碳畫像,通過建立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監測、分析、評價、考核和治理體系,實現公共機構開展節能工作有目標、有方向、有抓手,提升公共機構能源管理成效。
二、評價主體和對象
浙江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評價由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組織實施。評價對象為“公共機構節能降碳一件事”平台中的各監測點,根據不同情況各監測點為可分為:獨立辦公有戶號、獨立辦公無戶號(租賃)、合署辦公有戶號、合署辦公無戶號、合署辦公部分有戶號等五類。
三、評價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格規範評價程式,科學設定評價維度、指標權重。相關主體充分參與、對標對表,確保準確反映評價結果。
(二)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充分體現評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把能源資源消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作為評價重點,並作為各監測點節能工作的評價依據。
(三)堅持雙向溝通、及時反饋。建立評價主體和評價客體之間的緊密互動,減少相互間的信息不對稱。動態掌握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進展,並及時反饋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促進評價結果的有效套用。
四、評價內容
(一)評價指標。
採取大數據取數、單位申報、專班核查相結合的方式輸出套用畫像,並依據畫像開展重大套用評價工作。設定3個評價維度(具體指標見附屬檔案1),8個一級指標、27個二級指標,分別賦予相應分值,評價維度如下:
1.定量核心指標。主要聚焦《浙江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十四五”規劃》和《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十四五”目標責任書》,評價各監測點能源強度指標、碳排放強度指標、水資源強度指標三個核心指標達成情況。
2.節能管理工作。主要聚焦公共機構日常管理工作,從管理制度與實施方案、市場化方式、新技術和新能源利用、科學宣傳與業務培訓、綠色行為、數字賦能等方面評價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開展以及成效。
3.示範項目創建。主要聚焦公共機構各項特色示範創建活動,包括能(水)效領跑者、節約型公共機構、節約型機關、綠色數據中心、“零碳”公共機構、能源管理體系、綠色食堂、契約能源(碳)管理、生活垃圾分類、電力需求回響等載體,鼓勵公共機構在節能降碳領域的示範引領效果。
(二)星級確認。根據評價結果對各監測點的公共機構進行星級認定,規則如下:
星級
折算分值
★★★★★
分值≥90分
★★★★
90>分值≥80
★★★
80>分值≥70
★★
70>分值≥60
分值<60分
五、評價治理
(一)能耗等級套用。
對於上年度實際能源資源消耗大於約束值的公共機構附紅碼,按照不小於4%的降幅下達本年度能源資源消耗指標;對於上年度實際能源資源消耗小於約束值但大於基準值的公共機構附黃碼,按照不小於2%的降幅下達本年度能源資源消耗指標;對於上年度實際能源資源消耗小於基準值大於引導值的公共機構附藍碼,維持上年度能源資源消耗指標不變;對於上年度實際能源資源消耗小於引導值的公共機構附綠碼,按照引導值下達能源資源消耗指標。
(二)評價星級套用。
1.對於綜合評分為三星級以上的公共機構,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各項示範創建、“零碳”公共機構創建等活動;
2.對於綜合評分為一星和二星的公共機構,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下達節能整改意見書並實施能源審計,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通報。針對一、二星公共機構,應加強組織領導、因地制宜的採取各項節能措施,提高用能效率(如開展針對電力需求側回響、綠色建築改造等)。
六、機制保障
(一)評價機制。每年評價一次,評價結果統一賦予相關分值。翌年年初,各評價對象報送佐證材料,專班根據系統取數、掌握的日常工作情況、佐證材料等相關數據,經核實、綜合評分後繪製碳畫像並確認星級。
(二)結果運用。評價結果將在“公共機構節能降碳一件事”數字平台予以公布,並作為數位化改革評價的組成部分。將評價結果、各級各部門目標任務達成和套用使用情況錄入“浙里好管家”套用。
七、附則
(一)本方案由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屬檔案:1.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評價指標體系
2.各地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十四五”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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