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

浙江大學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

為促進跨部門的緊密協同,成立浙江大學科技成果轉化促進委員會,整合了科學技術研究院、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國家大學科技園等科技成果轉化平台資源。2015年10月起浙江大學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與浙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管委會合署辦公進行一體化運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大學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
  • 主管部門:浙江大學
簡介,部門職責,

簡介

浙江大學歷史悠久、聲譽卓著。是海內外有較大影響的綜合型、研究型、創新型大學,其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藝術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十二個門類。設有7個學部、37個專業學院(系)、1個工程師學院、2箇中外合作辦學學院、7家附屬醫院。學校現有紫金港、玉泉、西溪、華家池、之江、舟山、海寧等7個校區,占地面積5739978平方米。
浙江大學注重精研學術和科技創新,建設了一批開放性、國際化的高端學術平台,匯聚了各學科的學者大師和高水平研究團隊。近年來,學校發明專利授權數、權威學術期刊論文發表數、科研總經費等主要科研指標保持全國高校領先地位,在科學技術和人文社科領域取得了豐碩成果。
浙江大學主動對接國家和區域重大戰略需求,著力打造高水平的創新源、人才泵和思想庫。“十二五”以來,學校作為牽頭單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1項、一等獎6項、二等獎37項;《中國歷代繪畫大系》、《中華禮藏》、敦煌學等文化傳承創新成果在海內外產生了廣泛影響。
浙江大學為促進跨部門的緊密協同,成立“浙江大學科技成果轉化促進委員會”,整合了科學技術研究院、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國家大學科技園等科技成果轉化平台資源。
自2015年10月起將浙江大學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與浙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管委會合署辦公進行一體化運行,完善了學校“原始創新、技術研發和成果產業及科技型創業公司孵化”一體化、全鏈條、格線化的成果轉化體系。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大學調研時提出的“立足浙江,面向全國、走向世界”的要求,浙江大學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緊密圍繞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生態社區建設兩大工作任務要求,積極應對新時代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新機遇和新挑戰。
浙江大學工業技術轉化研究院已經在全國布局9個工研院地方平台、5個科技園區、98家技術轉移分中心,積極創建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紫金眾創小鎮,努力成為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產學研合作的橋樑、紐帶。

部門職責

黨政管理辦公室
1、 負責組織黨建、統戰信訪和企業文化等工作;
2、 負責信息宣傳、品牌管理和媒體運營等工作;
3、 負責檔案、制度、檔案等辦公室行政工作;
4、 負責聘任、薪酬、績效考核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5、 負責各類綜合性協調工作;
6、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產學研合作部
1、負責與大企業、戰略新興企業開展科技合作對接工作;
2、負責校企聯合研發中心、創新中心、產業技術中心等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3、負責國際化事務,推進與國外高端產學研平台及資源的合作對接;
4、負責策劃與企業聯合申報國家、省部級重大科技計畫項目、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5、負責策劃推進工研院 (科技園)及紫金眾創小鎮的發展戰略規劃研究;
6、負責組織研究擬定區域平台發展戰略和運行機制,推進可持續發展;
7、負責區域平台機構的運行監管,建立巡視和考核管理制度;
8、負責區域平台與本部的工作對接,以及對外派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及業務指導;
9、負責統籌協調區域平台工作,協調落實在各地平台的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資產管理服務部
1. 負責工研院(科技園)的財務管理工作。
2. 負責各區域平台獨立法人機構、科技園各分園平台公司等二級平台的財務監管,以及各類捐贈款項的管理工作。
3. 負責制定工研院(科技園)薪酬管理制度及其實施執行。
4. 負責投融資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以及持股企業(或機構)的董監事管理、委派。
5.負責工研院的科研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化。
6.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條件保障部
1、負責空間布局、結構最佳化和租賃管理等工作;
2、負責房產設施、配套設備的運營維護、固定資產管理和工程招投標工作;
3、負責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與運營管理工作;
4、負責轄區和科研用房、實驗室的消防、安全生產工作;
5、負責與紫金小鎮建投公司的對接協調和建設監管;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技術轉移部
1、負責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建設,技術轉移各分支機構的運行指導等工作。
2、負責技術轉移專業化團隊、人才和工作站的建設指導和評估管理工作。
3、負責學校科技成果推廣、產學研合作和技術轉移相關工作。
4、負責智慧財產權的運營、轉化、分析評議及諮詢服務等相關工作,對接浙江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
5、負責技術中介機構合作及中介契約相關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創新創業培訓中心
1、按照學校繼續教育培訓制度和總體目標要求,建立健全本中心工作目標和工作制度;
2、建設創新創業培訓工作隊伍、課程體系、師資隊伍;
3、設計並推介創新創業培訓項目,做好創新創業培訓過程管理;
4、做好與學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的對接工作,做好廣大培訓學員的後期跟蹤服務;
5、整合海內外資源,推進創新創業培訓國際化;
6、指導和管理外設研究平台、載體的繼續教育培訓。
創新創業部
1、 負責招商、企業註冊和入駐工作;
2、 負責提供各類創新創業服務工作;
3、 負責師生創業指導和社團俱樂部的指導交流活動;
4、 負責大學科技園、孵化器、大學生創業園、眾創空間(包括專業化眾創空間)等考核統計和運營管理工作;
5、 負責通過品牌和管理輸出,承接園區運營外包業務、開展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務;
6、 完成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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