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風詩社

流風詩社

流風詩社是深圳大學唯一一個校級詩歌社團,成立於2009年,致力於傳播詩歌文化,繁榮校園詩歌,引領大學生讀詩、寫詩的浪潮,同時也致力於塑造校園人文氛圍,力促高校間詩歌社團的交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流風詩社
  • 屬性:校級詩歌社團
  • 成立時間:2009年
  • 致力於:傳播詩歌文化,繁榮校園詩歌
概況,章程,

概況

流風詩社堅持“兼容並包”的詩詞風格,秉承開放,先鋒的價值取向,是大學校園裡一個淡泊,寧靜的所在,這裡可以展示才華,安放詩歌,我們是詩歌愛好者的代言人,以詩會友,你唱我答,攜詩帶韻,共鑄佳話。
流風詩社共有會員120人,設有詩歌部,編輯部,宣傳部,三部門,實行社長負責制。
楊叔子院士(中華詩詞學會名譽會長)為詩社名譽顧問,章必功(深圳大學校長,深圳詩詞學會會長)為詩社總顧問,潘海東(深圳大學師範學院黨委書記,深圳詩盼欠愉套詞學會副會長),徐晉如(著名青年詩人), 錢超英(詩人,詩歌評論家),黃永健(中國散文詩協會副會長)為詩社指導老師。
現任社長:楊曉崧,副社長:張家豪,宋偉帆。
創社社長:朱增光 (深圳大學08級管理學院人力資婚懂辯源管理專業)
流風詩社 流風風流
深圳大學流風詩社自成立之日起,一直懷著詩歌的夢想,以開拓者的姿態,銳意創新,求真務實,敢於引領風潮,經過短短一個學期的努力,詩社獲得了快速,全面的發展,實為高校詩社的後起之秀,取得這樣的成績,我們要感謝的人有很多,我們會將這份由衷的感謝轉化為繼續前進的力量。如果說流風是一隻小鳥,那么她羽翼日漸豐滿了,無限的天空才是她久久渴望的舞台。
飛翔吧,流風詩社,祝福你,青雲直上。
一 校園影響
詩社答辯 註冊,一氣呵成,是2009年深大唯一成立的校級社團
詩社招新,報名者達百人之眾,可謂流風乍起,滿園詩意
中華詩詞協會名譽會長擔任名譽顧問,深大校長擔任總顧問,潘海東老師,黃永健老師,錢超英老師,徐晉如老師擔任指導老師,還有一些詩人學者煉妹習在受邀之列。
詩社成功協辦了楊叔子院士——《詩歌與科學》人文講座。
詩社積極參與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深大校級社團文藝匯演——縱眾情 想享show,好評如潮。
詩社成煮槳功舉辦“漫談大學與詩歌”講座。
二 網路影響
詩社開辦了為詩友交流的專業論壇
廣東校園文學網邀請開通深圳大學流風詩社分站,並收錄流風詩社論壇地址及詩歌作品。
人人網開通流風詩社俱樂部主頁,為深大第一個開通俱樂部的社團。
中國報告文學網收入詩社論壇地址及詩歌作品。
詩生幾殼汽活網站收錄詩社論壇地址。
學子天地網站收錄詩社論壇地址。
三 社會影響
南山區政府官方網站,蛇口訊息報將流風詩社成立列為新聞要聞。
華為公司曾邀請詩社協助他們組織朗誦演出。
著名文化學者 詩人胡野秋致信祝賀詩社成立。
四 高校影響
流風詩社一直力促高校詩歌社團的交流,已經與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朝露詩社,中央民族大學朱貝骨詩社,武漢大學春英詩社,中南民族大學玫瑰園詩社,鄭州大學九月詩社,河南師範大學零露詩社,南京審計學院幕雲詩社,仰恩大學白樺林詩社,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唐華詩詞社,惠州風辰詩社建立友情合作關係。
五 未來活動展望
“尋找校園詩人”之荔園詩賽
“詩人有約”詩歌講座
出版流風詩刊
詩友沙龍
詩歌講堂
優秀詩歌作品展示
詩歌角
流風詩社 前進

章程

第一章:總章
第一條 〔流風詩社性質〕:
流風詩社是一個以在校大學生為主的詩歌愛好者自發組成的文學性質的團體,由深圳大學社團聯合會監管,向深圳大學校團委負責。
第二條 〔流風詩社目的〕:
流風詩社致力於推廣詩歌文化,引領寫詩,賞詩的風潮,為廣大詩歌愛好者提供展示才華的平台,配合學校營造人文氛圍,提升校園文化品位和大學生修養,承促章疊詩流荔園,蔚然成風,將深大打造為詩歌文化的重鎮。
第三條 〔流風詩社宗旨〕:
流詩騷之神韻,發青春之採風。
第四條 〔流風詩社部門〕:
流風詩社一共有四個職能部門,分別是:組織部、編輯部、宣傳部、外聯部。四個部門參與常規和特色活動的策劃與組織工作,分工明確,聯繫緊密。四個部門共同構成流風詩社的組織結構體系,團結、和諧、高效的開展詩社的各項工作。部門具體職能相關規定見第二章。
第五條 〔流風詩社成員〕:
流風詩社成員皆為自願註冊,一經註冊,即為深圳大學流風詩社的一名成員,享夜舉凶有深圳大學流風詩社成員的權利與義務。同時,成員檔案保存於流風詩社內部,不外泄,檔案隨成員畢業時封存。成員有中途退社的自由,成員必須遵守詩社詩社的組織秩序,成員行為準則的具體規定見第三章。
第六條 〔流風詩社活動〕:
流風詩社活動主要有出版流風刊物、名家講座,詩友會,臨山登水,吟詩抒懷,校園詩人行動,協助詩友出版詩集,積極發展高校間詩社交流等,以自願參與為原則,歡迎詩社成員以及非詩社的成員參與。活動組織與開展的具體程式規定見第四章。
第七條 〔流風詩社宣傳〕:
流風詩社的宣傳方式主要有網路,刊物、海報、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宣傳工作主要在活動始末進行,任何活動的宣傳工作必須按照相關要求開展。始終秉持樹立和維護詩社形象的原則進行。
第八條 〔流風詩社刊物〕:
流風詩社的刊物是《流風》,由流風詩社內部編排刊物,不定期出版,由編輯部全權負責編排出版。對內對外可進行派發宣傳(通過允許的途徑),數量與部分經費須經社長向團委老師申請,不足經費由外聯贊助經費解決。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九條 (全體成員大會)
全體社員大會是詩社的最高權力機關,由詩社工作人員和廣大詩友共同組成,每年召開一次,認真聽取廣大詩友的批評建議,高度把握詩社未來發展方向,審議詩社發展規劃和主持換屆工作。
第十條 (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是處理詩社日常事務的常設機構,是全體社員大會的執行機關,由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詩社內部外部的日常相關事宜,貫徹全體社員大會會議精神,把握詩社具體方向和具體活動的開展。
總顧問:章必功校長
指導老師:潘海東(師院黨委書記)
第十一條 〔流風詩社社長〕:
流風詩社社長是流風詩社的首要負責人、最高執行者和決策者。領導流風詩社執行各項決定,組織策劃詩社內部各項活動、安排和監督各項工作的實行,同時,代表詩社與其他社團、社會其他組織、單位進行聯繫、合作。詩社社長在每年換屆選舉中選出,人數為1人。社長,副社長共同選拔詩社各部門部長。社長具體工作職能見第三章。
第十二條 〔流風詩社副社長〕:
流風詩社副社長是流風詩社的主要負責人、輔助社長開展詩社各項活動的策劃與組織工作,詩社社長因故缺席情況下,能代詩社社長執行各項決策、組織與監督各項活動開展。輔助社長完成相關工作,同時,代表詩社與校內外領導、活動負責人進行聯繫和活動安排記錄。流風詩社副社長由每年換屆選舉產生,可以有一至兩名副社長。副社長具體工作職能見第三章。
第十三條 〔流風詩社職能部門〕:
流風詩一共有四個職能部門,分別是:組織部、編輯部、宣傳部、外聯部。圍繞“各行其是,各盡其職,分工合作,團結協作”的原則開展工作。各部門受詩社社長、副社長的監督和管理。各部門由一個部長、若干名副部長以及本部門幹事組成,各部門有參與策劃活動、組織活動的權力與義務,有自行召開部門例會、組織部門內部活動的權力,有匯報工作、總結工作的義務。
第十四條 〔流風詩社部門職能分述-文秘部〕:
文秘部的基本職能是參與詩社各項活動的策劃、組織開展與後續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工作回報與總結。文秘部的工作主要包括:詩社各項活動的具體組織策劃;詩社全體成員檔案資料的保管與更新,詩社內部各項會議記錄工作,詩社各種檔案的收集工作,詩社經費管理、活動場地申請。
第十五條 〔流風詩社部門職能分述-編輯部〕:
編輯部的主要職能有:負責流風詩社刊物的編寫工作,建立投稿機制,定期收集投稿,定期出版刊物;負責對各項活動的採訪、攝影、文字圖片報導等工作,及時整理最新的活動信息並及時將活動預告傳送到宣傳部,本部門應積極與宣傳部、組織部等其他部門進行聯繫合作,積極開展編輯相關知識的培訓。編輯部為流動部門,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編輯部活動,人員從其他部門抽取,不設定常任部長及副部長。
第十六條 〔流風詩社部門職能分述-宣傳部〕:
宣傳部的主要職能有:設計製作每次活動的宣傳海報、宣傳單,報名表格等工作,負責各項活動的錄像拍攝工作(一般情況),製作DV、詩社通訊錄,管理詩社電子信箱、qq群,網站建設和維護工作、及時更新信息資料、新聞圖片等工作,配和編輯部進行排版、設計等工作,開展電子海報、網路管理建設的相關培訓工作,積極和編輯部、秘書部等其他部門聯繫合作。
第十七條 〔流風詩社部門職能分述-外聯部〕:
外聯部的主要職能有:代表詩社對外宣傳和形象推廣,開拓詩社活動經費來源,負責與其他高校團體組織的交流合作。注重宣傳詩社文化,經常與校園組織溝通,為流風詩社的良性發展提供有效保證。
第十八條 〔流風詩社部門間運作規則〕:
四個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同時應當互相幫助、相互聯繫合作,部門除了參加正常的詩社例會外,可以開展部門間的交流活動,召開部門間會議,部門幹事積極參與其他部門的工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直接向社長、副社長反映,也可酌情直接向相關部門提出。
第十九條 〔流風詩社幹事〕:
流風詩社的幹事是詩社的主力軍,主要參與組織開展詩社各項活動,幹事們代表流風詩社的形象,代表深圳大學流風人形象。幹事應服從部長、副部長、社長、副社長的工作安排,按照要求落實好各項任務。幹事具體規定見第三章。
第二十條 〔流風詩社會員管理小組小組長〕:
流風詩社會員管理小組小組長由流風詩社各部門由會員人數而調劑出來的若干名幹事組成,配合詩社活動的具體工作開展,每兩名幹事組成一組管理一個會員小組,組長的主要工作是管理本組的活動,召開組內會議、參加詩社例會,協調組內組員關係,回報組內情況、寫好組內年度總結,處理好詩社成員間的關係,保證詩社活動的順利進行。小組長的具體規定見第三章。
第三章:會員制度
第二十一條 〔流風詩社社長〕:
流風詩社社長由每年的流風詩社換屆選舉中產生,數額為一名,社長為詩社的總負責人,制定詩社各階段的工作計畫,對流風詩社的各項工作等作出決定,做好詩社工作總結,代表詩社與其他社團等進行聯繫;詩社社長除享有普通會員、部長、副社長的權利與義務外,還有組織、參加詩社各項會議、組織策劃、開展詩社內外各項活動,完成工作總結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流風詩社副社長〕:
流風詩社副社長由每年的流風詩社換屆選舉中產生,數額一至二名,副社長為流風詩社的主要負責人之一,僅次於詩社社長。參與和輔助社長的工作,負責與校內外領導、團委老師、各部門的溝通工作,有處理一般詩社事務的決定、建議、開展詩社內部會議、參與部門間會議的權利,有建議任免部長、副部長的權利,有監督社長、部長、幹事工作的權力,在特殊情況下代理社長執行決定、組織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流風詩社部長〕:
流風詩社各部部長由詩社社長和副社長共同協商任命,數額為一名,為本部門的首要負責人,主要管理其相應部門的日常活動與工作,聽從社長、副社長的工作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協調部門間關係,除享有普通會員、副部長的權利與義務外,還有參與詩社重大決定等的權利與義務,有組織本部門內部、與其他部門間的各項交流活動的權利,有直接任免本部門幹事、副部長的權利,有監督其他幹部、幹事的權利與義務,需要接受其它成員的監督、詩社內外各項評比等,部長之間、部門之間需要相互幫助、聯繫,維護和處理好好部門關係以及矛盾。
第二十四條 〔流風詩社副部長〕:
流風詩社各部副部長由部長直接任命,數額由部長自行決定,輔助部長完成部門內的各項工作,享有普通會員的權利與義務,有監督幹事工作情況的權利,有向部長、社長、副社長提出相關建議和意見的權利,有組織策劃團、分配任務、監督活動開展的權利和義務,有參加詩社內部幹部例會的權利和義務,有提交個人階段、季度、年度等各項工作總結的義務,副部長需要接受幹事、部長、社長、副社長的工作考核、各項評比,有監督詩社內其他幹部、幹事工作的權利與義務,副部長之間需要相互幫助、聯繫,維護和處理好好部門關係以及矛盾。
第二十五條 〔流風詩社幹事〕:
流風詩社普通會員可以通過填寫流風詩社幹事報名表,經過相關部門面試的選拔後成為相關部門的幹事,幹事數額有一定限制(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 需要決定),幹事享有和普通會員的同等權利與義務,有參加詩社例會的權利,有提出各項合理申請的權利,有向社長、副社長出彈劾、監督部長、副部長工作的權利,有參加詩社各項活動的義務(如無特殊情況),有自願選擇參加換屆選舉、各項競選的權利與義務,有服從部長、副部長、社長、副社長工作安排的義務,有落實詩社內部各項活動開展的義務,有做好活動策劃、參與活動期間工作、工作總結、投交相關檔案的義務,幹事須接受部長副部長以及詩社社長、副社長的工作監督、幹事間的考勤、考核評比等,幹事間的地位平等、無職位高低大小之分。
第二十六條 〔流風詩社會員〕:
流風詩社會員是指註冊深圳大學流風詩社的深圳大學在校師生,會員有自願、自主選擇加入或退出詩社、參加詩社內外各項義務活動、投交個人稿件的權利,有針對詩社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有維護詩社形象、參與詩社文化建設的義務,有服從活動安排、維持紀律秩序的義務。可以發表個人有關流風詩社或者詩社公益性質的意見、文章、圖片和新聞報導。會員需交納一定會費。
第四章:活動組織與程式
第二十七條 〔流風詩社活動總則〕
流風詩社所有活動必須遵守深圳大學流風詩社的活動規定,詩社內任何成員必須維護深圳大學流風詩社的形象。詩社內部活動必須按照具體程式規定進行。
第二十八條 〔流風詩社活動責任制〕:
流風詩社採取活動責任制,所有活動要分配主要負責人,由負責人直接分配活動具體工作,主要負責任人數由社長、副社長協商決定,負責人直接向社長、副社長匯報工作進度,活動策劃由負責人召開策劃小組會議進行修改和完善,活動期間可自行召開會議討論活動細則,活動進度和具體情況由負責人直接反映給社長、副社長,活動後期總結必須及時、以電子版本形式上傳到社長信箱和詩社信箱。活動中出現的問題,獨立解決,需要幫助必須在會上指出,共同討論解決。如活動出現意外或者活動進展不順利,由負責人進行總結並和社長、副社長及時協商進行彌補與調整。
第二十九條 〔流風詩社活動策劃、策劃團、策劃小組〕:
流風詩社各項活動必須在開展前一個星期之內完成策劃工作,策劃以書面形式(電子版)上傳到社長信箱和公共信箱,策劃規格必須按照模板書寫(附則有模板檔案),策劃前期(活動想法提出階段)由社長、副社長召集部長召開策劃團會議,擬定工作初步策劃、任命負責人;策劃中期(策劃小組討論階段)由負責人選定策劃小組成員,並召集策劃小組成員開展策劃討論會議,協商討論完善策劃工作,分配下一階段工作等具體細節;策劃後期(策劃提交階段)將電子版策劃一式兩份傳送至社長、詩社信箱,進入活動組織階段。
具體展開如下:
1、所有活動必須由各部門分工合作按時完成,策劃分初稿和定稿,初稿必須比活動提前10天完成,交給總負責人查看,定稿比活動提前一周完成,策劃中必須將所有安排落實到每一個人,標註策劃人名單及負責人聯繫方式;
2、所有活動不允許拖沓、推卸責任、出現工作不到位或疏忽而導致嚴重後果的情況,所以各部門、各活動實行“責任制”,責任到人,大家必須對每一項活動進行細緻的思考。所有活動必須交由負責人審議,經過社長、副社長的同意後實施;
3、活動必須做到部門間的合作,除了一般的職能之外,在需要的時候要主動為其他部門提供幫助,參與其他部門的活動策劃、組織和參與;
4、活動中謹記詩社文化:
5、每項活動後都進行書面總結,必須檢討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不足;也要提出好的方面和建議,以供大家參考學習。活動相關資料(包括相片、DV等全部打包在一個資料夾,活動結束一周內交給社長)。
第三十條 〔流風詩社活動組織、開展程式〕:
策劃工作結束後,活動負責人在策劃制定的時間內完成活動分配工作、並及時向社長、副社長反映活動進度,期間召開的會議,社長、副社長有義務參與討論與決定,負責人的具體想法和決斷需要經過與社長、副社長的協商後方可作出決定和安排,不得擅自作出決定或者不合理地進行安排,負責人必須將各項具體工作的負責人名單整理一份傳送至社長信箱,以便社長、副社長進行監督。活動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有條不紊、保質保量地進行(特殊情況除外)。期間有任何的問題必須及時向社長或者副社長反映情況。活動組織開展期間,必須對每次幹事、部長、副部長、社長、副社長的出勤進行考核登記,對表現出色的幹事、會員進行記錄,以便日後評選、激勵工作的進行。
第三十一條 〔流風詩社活動總結〕:
流風詩社活動結束後一周內,各項活動負責人需要對活動過程中的具體問題進行總結,總結工作中的失誤、優缺點和有待改進的地方,總結的模板見附則。總結以電子版形式一式兩份傳送至社長信箱和詩社信箱。逾期不交總結則取消負責人在詩社內的職務。
第三十二條 〔流風詩社部門總結〕:
流風詩社部門總結每月一次,總結當月本部門的工作進度和情況,字數不限,由部長、副部長完成,每人一份。以電子版形式一式兩份傳送至社長信箱和詩社信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否則本人將取消其在詩社內的職務。
第五章:經費制度
第三十三條 〔流風詩社經費〕:
流風詩社活動經費須向校團委申請,以及社會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面向團委的申請表格必須嚴格按照申請模板填寫(模板見附則)。活動經費預算是策劃中的一項,必須如實填寫,不得用於個人名義得一切牟利的行為,經費申請必須由活動負責人填寫,不得由他人代寫(特殊情況除外),詩社活動經費清單、記錄統一由組織部管理,各項活動負責人在活動結束後需提交經費清單給組織部部長。
第三十四條 〔流風詩社自費說明〕:
流風詩社所有經費必須透明化,每次活動申請的經費數額必須要充足,否則不夠的金額需要自行支付,詩社內部聚會、郊遊活動必須是自願參加,自費前往。例外情況,活動過程中,處於詩社活動開展的目的使用或夠買物品的自行倒貼的金額可以報銷,但需保留好發票,以便查驗,用於個人消費的不算。
不可報銷的主要是通訊費、服裝費、旅遊等自費活動。
第三十五條 〔流風詩社申請贊助〕:
, 需要申請贊助的活動必須先通過校團委批准,做好精確的預算,聯繫相關單位是一定要明確資金或者物資來源、簽署契約,履行承諾。資金運作必須透明化、公開化,活動的過程中必須向捐助人、學校團委有合理交代。
第三十六條 〔流風詩社刊物經費〕:
流風詩社刊物(《流風》)的經費申請需嚴格按照模板填寫,由編輯部部長負責申請,並由外聯部負責與校外商家交流獲得贊助。
《流風》不定期出版,每本成本價視情況而定;
第三十七條 〔流風詩社經費補充說明〕:
詩社詩社活動過程中節省下來的經費作為詩社集體活動時的經費,用於組織活動過程中的水費、工作餐等,個人不能擅自挪用。
第六章:會議制度
第三十八條 〔流風詩社會議〕:
流風詩社會議主要為了更好地處理和解決詩社內部問題、針對活動更加順利進行而召開。與會者如無特殊情況必須出席會議,否則視為缺勤一次。每次會議的時間不得超過1:30小時(除例外情況),會議場地申請工作、會議簽到工作由組織部幹事負責,辦理好後的申請表交至活動負責人。會議記錄工作由四個部門輪流進行,最後將所有會議記錄匯總到組織部。
第三十九條 〔流風詩社全體例會〕:
流風詩社內部例會每學期召開兩次(開學和學期末),要求詩社詩社全體幹部、幹事出席,主要了解這一學期詩社各個部門的工作進度和效果,會上社長、副社長首先做出學期工作總結和學期活動預告,再由各部門部長作本部門工作總結、活動責人做工作總結匯報,活動計畫,然後由幹事、小組長針對具體活動提出問題、反饋意見。
第四十條 〔流風詩社部門例會〕:
流風詩社部門例會每月召開一次,由社長、副社長主持,主要以“荔園詩會”等各項活動為重點,主要針對當月工作細節、出現的問題、建議和意見進行綜合匯報,布置下一階段工作安排。
第四十一條 〔流風詩社部門內部會議〕:
各部門組織本部門召開部門內的會議,本部門幹事無特殊情況務必參加會議,時間位在每月第一周部門例會之前即第一周周日之前,具體時間地點由部長決定,詩社其他幹部也可以參加會議。會議主要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總結安排,匯報情況、相互溝通了解。
第四十二條 〔流風詩社幹部級會議〕:
主要由詩社社長、副社長主持、在每月末進行,主要針對部門之間問題、部長間問題、幹事之間的問題開會討論和協商解決。
第四十三條 〔流風詩社幹事全體會議〕:
特殊情況下主要由社長、副社長主持召集所有的幹事開會,交代工作計畫和安排。如無特殊情況,需務必出席。
第四十四條 〔流風詩社緊急會議〕:
緊急和特殊情況下主要由社長、副社長主持召集部長、副部長開會,交代和分配緊急任務,如無特殊情況,需務必出席。
第四十五條 〔流風詩社換屆選舉大會〕:
每年九月中下旬進行,大會將選舉出下一屆詩社社長。
第四十六條 〔流風詩社其他形式會議〕:
其他形式的會議還包括:策劃小組會議、網上會議、電話會議、單獨面談、小組面談等。主要由活動負責人主持開展,可邀請部長以上級參加。個別交代工作事項、分配工作任務。
第七章:考核制度
第四十七條 〔流風詩社考核、激勵措施〕:
流風詩社針對成員的具體表現,開展考核。對考核結果進行客觀綜合的評價,這對考核結果主要的激勵措施有:幹部級申請學校工作獎學金(主要由學校管理)、詩社詩社內部幹事考核、詩社先進個人考核。
第四十八條 〔流風詩社換屆選舉制度總則〕:
詩社詩社換屆選舉每年九月中下旬進行,由民主選舉方式產生詩社社長一名,由詩社社長任命詩社副社長,並和副社長一起協商選出各部門部長,詩社詩社社長任期為一年。選舉採取預選加選舉投票的方式,每人一票,不可多投,可以棄權,參加流風詩社換屆選舉的選民是詩社詩社一定數額的會員、幹事、副部長、部長、副社長、社長、其中由詩社社長、副社長、部長、副部長共同組成換屆選舉大會組織機構。候選人主要是在詩社詩社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幹事參選,候選人須向換屆選舉大會組織機構提交申請、工作匯報和競選綱領,通過召開換屆選舉大會,最終結合預選的票數和民主投票的票數,以總票數最高者選出下一任社長。
第四十九條 〔流風詩社換屆選舉具體程式〕:
一、 換屆選舉時間:每年9月中下旬
二、投票主體及票數:
詩社會幹部代表:詩社社長、副社長、部長、副部長。
詩社詩社幹事代表:每部門~~人,共~~人。
詩社詩社會員代表:~~人(從會員當中產生)。
三、 換屆選舉流程:
1、成立換屆選舉組織機構,準備預選工作;
2、參選人提交競選申請、競選綱領(電子版);
3、上報各部門選民,交給選舉大會總負責人;
4、部長級以上開展預選工作;
5、召開換屆選舉大會投票公選。
6、確定當選。
四、 候選人條件:
1、在詩社詩社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全體幹事;
2、電子版競選申請、競選綱領各一份;
3、自願為詩社詩社服務。
五、 預選標準:
1、參考幹事考勤和平時表現情況;
2、參考預選評價標準和各部部門部長、幹事評價反饋;
六、 預選評審成員:全體副部長、部長、社長、副社長。
七、預選程式:
1、副部級以上全部參加預選,審核候選人的競選申請和競選綱領;
2、針對候選人進行評價考核,主要採用提問候選人的形式進行;
3、對候選人的表現進行合理性的提議,並在預選上作出公正的投票,每人只限一票,不得多投,可以棄權。
八、預選效力:每人一票,不得多投,可以棄權。
九、選舉大會具體程式:
1、候選人自我介紹、進行競選演講;
2、選民進行自由提問;
3、選民投票;
4、唱票、檢票階段
5、主持人公布選舉結果,公布當選;
6、就職演講。
十、選舉生效:
在預選的基礎上,遵循兩個“過半”,一個“綜合”原則:
1、參加選舉的選民有過半數者參加投票,投票數多於投票人數的無效,等於或少於的有效;
2、候選人在此前基礎上必須獲得參加投票選民過半數選票方可當選,假如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得票多的當選,如得票相同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投票。
3、綜合預選的票數結果統計最後票數,得票最高者當選。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五 未來活動展望
“尋找校園詩人”之荔園詩賽
“詩人有約”詩歌講座
出版流風詩刊
詩友沙龍
詩歌講堂
優秀詩歌作品展示
詩歌角
流風詩社 前進

章程

第一章:總章
第一條 〔流風詩社性質〕:
流風詩社是一個以在校大學生為主的詩歌愛好者自發組成的文學性質的團體,由深圳大學社團聯合會監管,向深圳大學校團委負責。
第二條 〔流風詩社目的〕:
流風詩社致力於推廣詩歌文化,引領寫詩,賞詩的風潮,為廣大詩歌愛好者提供展示才華的平台,配合學校營造人文氛圍,提升校園文化品位和大學生修養,詩流荔園,蔚然成風,將深大打造為詩歌文化的重鎮。
第三條 〔流風詩社宗旨〕:
流詩騷之神韻,發青春之採風。
第四條 〔流風詩社部門〕:
流風詩社一共有四個職能部門,分別是:組織部、編輯部、宣傳部、外聯部。四個部門參與常規和特色活動的策劃與組織工作,分工明確,聯繫緊密。四個部門共同構成流風詩社的組織結構體系,團結、和諧、高效的開展詩社的各項工作。部門具體職能相關規定見第二章。
第五條 〔流風詩社成員〕:
流風詩社成員皆為自願註冊,一經註冊,即為深圳大學流風詩社的一名成員,享有深圳大學流風詩社成員的權利與義務。同時,成員檔案保存於流風詩社內部,不外泄,檔案隨成員畢業時封存。成員有中途退社的自由,成員必須遵守詩社詩社的組織秩序,成員行為準則的具體規定見第三章。
第六條 〔流風詩社活動〕:
流風詩社活動主要有出版流風刊物、名家講座,詩友會,臨山登水,吟詩抒懷,校園詩人行動,協助詩友出版詩集,積極發展高校間詩社交流等,以自願參與為原則,歡迎詩社成員以及非詩社的成員參與。活動組織與開展的具體程式規定見第四章。
第七條 〔流風詩社宣傳〕:
流風詩社的宣傳方式主要有網路,刊物、海報、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宣傳工作主要在活動始末進行,任何活動的宣傳工作必須按照相關要求開展。始終秉持樹立和維護詩社形象的原則進行。
第八條 〔流風詩社刊物〕:
流風詩社的刊物是《流風》,由流風詩社內部編排刊物,不定期出版,由編輯部全權負責編排出版。對內對外可進行派發宣傳(通過允許的途徑),數量與部分經費須經社長向團委老師申請,不足經費由外聯贊助經費解決。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九條 (全體成員大會)
全體社員大會是詩社的最高權力機關,由詩社工作人員和廣大詩友共同組成,每年召開一次,認真聽取廣大詩友的批評建議,高度把握詩社未來發展方向,審議詩社發展規劃和主持換屆工作。
第十條 (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是處理詩社日常事務的常設機構,是全體社員大會的執行機關,由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詩社內部外部的日常相關事宜,貫徹全體社員大會會議精神,把握詩社具體方向和具體活動的開展。
總顧問:章必功校長
指導老師:潘海東(師院黨委書記)
第十一條 〔流風詩社社長〕:
流風詩社社長是流風詩社的首要負責人、最高執行者和決策者。領導流風詩社執行各項決定,組織策劃詩社內部各項活動、安排和監督各項工作的實行,同時,代表詩社與其他社團、社會其他組織、單位進行聯繫、合作。詩社社長在每年換屆選舉中選出,人數為1人。社長,副社長共同選拔詩社各部門部長。社長具體工作職能見第三章。
第十二條 〔流風詩社副社長〕:
流風詩社副社長是流風詩社的主要負責人、輔助社長開展詩社各項活動的策劃與組織工作,詩社社長因故缺席情況下,能代詩社社長執行各項決策、組織與監督各項活動開展。輔助社長完成相關工作,同時,代表詩社與校內外領導、活動負責人進行聯繫和活動安排記錄。流風詩社副社長由每年換屆選舉產生,可以有一至兩名副社長。副社長具體工作職能見第三章。
第十三條 〔流風詩社職能部門〕:
流風詩一共有四個職能部門,分別是:組織部、編輯部、宣傳部、外聯部。圍繞“各行其是,各盡其職,分工合作,團結協作”的原則開展工作。各部門受詩社社長、副社長的監督和管理。各部門由一個部長、若干名副部長以及本部門幹事組成,各部門有參與策劃活動、組織活動的權力與義務,有自行召開部門例會、組織部門內部活動的權力,有匯報工作、總結工作的義務。
第十四條 〔流風詩社部門職能分述-文秘部〕:
文秘部的基本職能是參與詩社各項活動的策劃、組織開展與後續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工作回報與總結。文秘部的工作主要包括:詩社各項活動的具體組織策劃;詩社全體成員檔案資料的保管與更新,詩社內部各項會議記錄工作,詩社各種檔案的收集工作,詩社經費管理、活動場地申請。
第十五條 〔流風詩社部門職能分述-編輯部〕:
編輯部的主要職能有:負責流風詩社刊物的編寫工作,建立投稿機制,定期收集投稿,定期出版刊物;負責對各項活動的採訪、攝影、文字圖片報導等工作,及時整理最新的活動信息並及時將活動預告傳送到宣傳部,本部門應積極與宣傳部、組織部等其他部門進行聯繫合作,積極開展編輯相關知識的培訓。編輯部為流動部門,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編輯部活動,人員從其他部門抽取,不設定常任部長及副部長。
第十六條 〔流風詩社部門職能分述-宣傳部〕:
宣傳部的主要職能有:設計製作每次活動的宣傳海報、宣傳單,報名表格等工作,負責各項活動的錄像拍攝工作(一般情況),製作DV、詩社通訊錄,管理詩社電子信箱、qq群,網站建設和維護工作、及時更新信息資料、新聞圖片等工作,配和編輯部進行排版、設計等工作,開展電子海報、網路管理建設的相關培訓工作,積極和編輯部、秘書部等其他部門聯繫合作。
第十七條 〔流風詩社部門職能分述-外聯部〕:
外聯部的主要職能有:代表詩社對外宣傳和形象推廣,開拓詩社活動經費來源,負責與其他高校團體組織的交流合作。注重宣傳詩社文化,經常與校園組織溝通,為流風詩社的良性發展提供有效保證。
第十八條 〔流風詩社部門間運作規則〕:
四個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同時應當互相幫助、相互聯繫合作,部門除了參加正常的詩社例會外,可以開展部門間的交流活動,召開部門間會議,部門幹事積極參與其他部門的工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直接向社長、副社長反映,也可酌情直接向相關部門提出。
第十九條 〔流風詩社幹事〕:
流風詩社的幹事是詩社的主力軍,主要參與組織開展詩社各項活動,幹事們代表流風詩社的形象,代表深圳大學流風人形象。幹事應服從部長、副部長、社長、副社長的工作安排,按照要求落實好各項任務。幹事具體規定見第三章。
第二十條 〔流風詩社會員管理小組小組長〕:
流風詩社會員管理小組小組長由流風詩社各部門由會員人數而調劑出來的若干名幹事組成,配合詩社活動的具體工作開展,每兩名幹事組成一組管理一個會員小組,組長的主要工作是管理本組的活動,召開組內會議、參加詩社例會,協調組內組員關係,回報組內情況、寫好組內年度總結,處理好詩社成員間的關係,保證詩社活動的順利進行。小組長的具體規定見第三章。
第三章:會員制度
第二十一條 〔流風詩社社長〕:
流風詩社社長由每年的流風詩社換屆選舉中產生,數額為一名,社長為詩社的總負責人,制定詩社各階段的工作計畫,對流風詩社的各項工作等作出決定,做好詩社工作總結,代表詩社與其他社團等進行聯繫;詩社社長除享有普通會員、部長、副社長的權利與義務外,還有組織、參加詩社各項會議、組織策劃、開展詩社內外各項活動,完成工作總結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流風詩社副社長〕:
流風詩社副社長由每年的流風詩社換屆選舉中產生,數額一至二名,副社長為流風詩社的主要負責人之一,僅次於詩社社長。參與和輔助社長的工作,負責與校內外領導、團委老師、各部門的溝通工作,有處理一般詩社事務的決定、建議、開展詩社內部會議、參與部門間會議的權利,有建議任免部長、副部長的權利,有監督社長、部長、幹事工作的權力,在特殊情況下代理社長執行決定、組織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流風詩社部長〕:
流風詩社各部部長由詩社社長和副社長共同協商任命,數額為一名,為本部門的首要負責人,主要管理其相應部門的日常活動與工作,聽從社長、副社長的工作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協調部門間關係,除享有普通會員、副部長的權利與義務外,還有參與詩社重大決定等的權利與義務,有組織本部門內部、與其他部門間的各項交流活動的權利,有直接任免本部門幹事、副部長的權利,有監督其他幹部、幹事的權利與義務,需要接受其它成員的監督、詩社內外各項評比等,部長之間、部門之間需要相互幫助、聯繫,維護和處理好好部門關係以及矛盾。
第二十四條 〔流風詩社副部長〕:
流風詩社各部副部長由部長直接任命,數額由部長自行決定,輔助部長完成部門內的各項工作,享有普通會員的權利與義務,有監督幹事工作情況的權利,有向部長、社長、副社長提出相關建議和意見的權利,有組織策劃團、分配任務、監督活動開展的權利和義務,有參加詩社內部幹部例會的權利和義務,有提交個人階段、季度、年度等各項工作總結的義務,副部長需要接受幹事、部長、社長、副社長的工作考核、各項評比,有監督詩社內其他幹部、幹事工作的權利與義務,副部長之間需要相互幫助、聯繫,維護和處理好好部門關係以及矛盾。
第二十五條 〔流風詩社幹事〕:
流風詩社普通會員可以通過填寫流風詩社幹事報名表,經過相關部門面試的選拔後成為相關部門的幹事,幹事數額有一定限制(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 需要決定),幹事享有和普通會員的同等權利與義務,有參加詩社例會的權利,有提出各項合理申請的權利,有向社長、副社長出彈劾、監督部長、副部長工作的權利,有參加詩社各項活動的義務(如無特殊情況),有自願選擇參加換屆選舉、各項競選的權利與義務,有服從部長、副部長、社長、副社長工作安排的義務,有落實詩社內部各項活動開展的義務,有做好活動策劃、參與活動期間工作、工作總結、投交相關檔案的義務,幹事須接受部長副部長以及詩社社長、副社長的工作監督、幹事間的考勤、考核評比等,幹事間的地位平等、無職位高低大小之分。
第二十六條 〔流風詩社會員〕:
流風詩社會員是指註冊深圳大學流風詩社的深圳大學在校師生,會員有自願、自主選擇加入或退出詩社、參加詩社內外各項義務活動、投交個人稿件的權利,有針對詩社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有維護詩社形象、參與詩社文化建設的義務,有服從活動安排、維持紀律秩序的義務。可以發表個人有關流風詩社或者詩社公益性質的意見、文章、圖片和新聞報導。會員需交納一定會費。
第四章:活動組織與程式
第二十七條 〔流風詩社活動總則〕
流風詩社所有活動必須遵守深圳大學流風詩社的活動規定,詩社內任何成員必須維護深圳大學流風詩社的形象。詩社內部活動必須按照具體程式規定進行。
第二十八條 〔流風詩社活動責任制〕:
流風詩社採取活動責任制,所有活動要分配主要負責人,由負責人直接分配活動具體工作,主要負責任人數由社長、副社長協商決定,負責人直接向社長、副社長匯報工作進度,活動策劃由負責人召開策劃小組會議進行修改和完善,活動期間可自行召開會議討論活動細則,活動進度和具體情況由負責人直接反映給社長、副社長,活動後期總結必須及時、以電子版本形式上傳到社長信箱和詩社信箱。活動中出現的問題,獨立解決,需要幫助必須在會上指出,共同討論解決。如活動出現意外或者活動進展不順利,由負責人進行總結並和社長、副社長及時協商進行彌補與調整。
第二十九條 〔流風詩社活動策劃、策劃團、策劃小組〕:
流風詩社各項活動必須在開展前一個星期之內完成策劃工作,策劃以書面形式(電子版)上傳到社長信箱和公共信箱,策劃規格必須按照模板書寫(附則有模板檔案),策劃前期(活動想法提出階段)由社長、副社長召集部長召開策劃團會議,擬定工作初步策劃、任命負責人;策劃中期(策劃小組討論階段)由負責人選定策劃小組成員,並召集策劃小組成員開展策劃討論會議,協商討論完善策劃工作,分配下一階段工作等具體細節;策劃後期(策劃提交階段)將電子版策劃一式兩份傳送至社長、詩社信箱,進入活動組織階段。
具體展開如下:
1、所有活動必須由各部門分工合作按時完成,策劃分初稿和定稿,初稿必須比活動提前10天完成,交給總負責人查看,定稿比活動提前一周完成,策劃中必須將所有安排落實到每一個人,標註策劃人名單及負責人聯繫方式;
2、所有活動不允許拖沓、推卸責任、出現工作不到位或疏忽而導致嚴重後果的情況,所以各部門、各活動實行“責任制”,責任到人,大家必須對每一項活動進行細緻的思考。所有活動必須交由負責人審議,經過社長、副社長的同意後實施;
3、活動必須做到部門間的合作,除了一般的職能之外,在需要的時候要主動為其他部門提供幫助,參與其他部門的活動策劃、組織和參與;
4、活動中謹記詩社文化:
5、每項活動後都進行書面總結,必須檢討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不足;也要提出好的方面和建議,以供大家參考學習。活動相關資料(包括相片、DV等全部打包在一個資料夾,活動結束一周內交給社長)。
第三十條 〔流風詩社活動組織、開展程式〕:
策劃工作結束後,活動負責人在策劃制定的時間內完成活動分配工作、並及時向社長、副社長反映活動進度,期間召開的會議,社長、副社長有義務參與討論與決定,負責人的具體想法和決斷需要經過與社長、副社長的協商後方可作出決定和安排,不得擅自作出決定或者不合理地進行安排,負責人必須將各項具體工作的負責人名單整理一份傳送至社長信箱,以便社長、副社長進行監督。活動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有條不紊、保質保量地進行(特殊情況除外)。期間有任何的問題必須及時向社長或者副社長反映情況。活動組織開展期間,必須對每次幹事、部長、副部長、社長、副社長的出勤進行考核登記,對表現出色的幹事、會員進行記錄,以便日後評選、激勵工作的進行。
第三十一條 〔流風詩社活動總結〕:
流風詩社活動結束後一周內,各項活動負責人需要對活動過程中的具體問題進行總結,總結工作中的失誤、優缺點和有待改進的地方,總結的模板見附則。總結以電子版形式一式兩份傳送至社長信箱和詩社信箱。逾期不交總結則取消負責人在詩社內的職務。
第三十二條 〔流風詩社部門總結〕:
流風詩社部門總結每月一次,總結當月本部門的工作進度和情況,字數不限,由部長、副部長完成,每人一份。以電子版形式一式兩份傳送至社長信箱和詩社信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否則本人將取消其在詩社內的職務。
第五章:經費制度
第三十三條 〔流風詩社經費〕:
流風詩社活動經費須向校團委申請,以及社會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面向團委的申請表格必須嚴格按照申請模板填寫(模板見附則)。活動經費預算是策劃中的一項,必須如實填寫,不得用於個人名義得一切牟利的行為,經費申請必須由活動負責人填寫,不得由他人代寫(特殊情況除外),詩社活動經費清單、記錄統一由組織部管理,各項活動負責人在活動結束後需提交經費清單給組織部部長。
第三十四條 〔流風詩社自費說明〕:
流風詩社所有經費必須透明化,每次活動申請的經費數額必須要充足,否則不夠的金額需要自行支付,詩社內部聚會、郊遊活動必須是自願參加,自費前往。例外情況,活動過程中,處於詩社活動開展的目的使用或夠買物品的自行倒貼的金額可以報銷,但需保留好發票,以便查驗,用於個人消費的不算。
不可報銷的主要是通訊費、服裝費、旅遊等自費活動。
第三十五條 〔流風詩社申請贊助〕:
, 需要申請贊助的活動必須先通過校團委批准,做好精確的預算,聯繫相關單位是一定要明確資金或者物資來源、簽署契約,履行承諾。資金運作必須透明化、公開化,活動的過程中必須向捐助人、學校團委有合理交代。
第三十六條 〔流風詩社刊物經費〕:
流風詩社刊物(《流風》)的經費申請需嚴格按照模板填寫,由編輯部部長負責申請,並由外聯部負責與校外商家交流獲得贊助。
《流風》不定期出版,每本成本價視情況而定;
第三十七條 〔流風詩社經費補充說明〕:
詩社詩社活動過程中節省下來的經費作為詩社集體活動時的經費,用於組織活動過程中的水費、工作餐等,個人不能擅自挪用。
第六章:會議制度
第三十八條 〔流風詩社會議〕:
流風詩社會議主要為了更好地處理和解決詩社內部問題、針對活動更加順利進行而召開。與會者如無特殊情況必須出席會議,否則視為缺勤一次。每次會議的時間不得超過1:30小時(除例外情況),會議場地申請工作、會議簽到工作由組織部幹事負責,辦理好後的申請表交至活動負責人。會議記錄工作由四個部門輪流進行,最後將所有會議記錄匯總到組織部。
第三十九條 〔流風詩社全體例會〕:
流風詩社內部例會每學期召開兩次(開學和學期末),要求詩社詩社全體幹部、幹事出席,主要了解這一學期詩社各個部門的工作進度和效果,會上社長、副社長首先做出學期工作總結和學期活動預告,再由各部門部長作本部門工作總結、活動責人做工作總結匯報,活動計畫,然後由幹事、小組長針對具體活動提出問題、反饋意見。
第四十條 〔流風詩社部門例會〕:
流風詩社部門例會每月召開一次,由社長、副社長主持,主要以“荔園詩會”等各項活動為重點,主要針對當月工作細節、出現的問題、建議和意見進行綜合匯報,布置下一階段工作安排。
第四十一條 〔流風詩社部門內部會議〕:
各部門組織本部門召開部門內的會議,本部門幹事無特殊情況務必參加會議,時間位在每月第一周部門例會之前即第一周周日之前,具體時間地點由部長決定,詩社其他幹部也可以參加會議。會議主要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總結安排,匯報情況、相互溝通了解。
第四十二條 〔流風詩社幹部級會議〕:
主要由詩社社長、副社長主持、在每月末進行,主要針對部門之間問題、部長間問題、幹事之間的問題開會討論和協商解決。
第四十三條 〔流風詩社幹事全體會議〕:
特殊情況下主要由社長、副社長主持召集所有的幹事開會,交代工作計畫和安排。如無特殊情況,需務必出席。
第四十四條 〔流風詩社緊急會議〕:
緊急和特殊情況下主要由社長、副社長主持召集部長、副部長開會,交代和分配緊急任務,如無特殊情況,需務必出席。
第四十五條 〔流風詩社換屆選舉大會〕:
每年九月中下旬進行,大會將選舉出下一屆詩社社長。
第四十六條 〔流風詩社其他形式會議〕:
其他形式的會議還包括:策劃小組會議、網上會議、電話會議、單獨面談、小組面談等。主要由活動負責人主持開展,可邀請部長以上級參加。個別交代工作事項、分配工作任務。
第七章:考核制度
第四十七條 〔流風詩社考核、激勵措施〕:
流風詩社針對成員的具體表現,開展考核。對考核結果進行客觀綜合的評價,這對考核結果主要的激勵措施有:幹部級申請學校工作獎學金(主要由學校管理)、詩社詩社內部幹事考核、詩社先進個人考核。
第四十八條 〔流風詩社換屆選舉制度總則〕:
詩社詩社換屆選舉每年九月中下旬進行,由民主選舉方式產生詩社社長一名,由詩社社長任命詩社副社長,並和副社長一起協商選出各部門部長,詩社詩社社長任期為一年。選舉採取預選加選舉投票的方式,每人一票,不可多投,可以棄權,參加流風詩社換屆選舉的選民是詩社詩社一定數額的會員、幹事、副部長、部長、副社長、社長、其中由詩社社長、副社長、部長、副部長共同組成換屆選舉大會組織機構。候選人主要是在詩社詩社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幹事參選,候選人須向換屆選舉大會組織機構提交申請、工作匯報和競選綱領,通過召開換屆選舉大會,最終結合預選的票數和民主投票的票數,以總票數最高者選出下一任社長。
第四十九條 〔流風詩社換屆選舉具體程式〕:
一、 換屆選舉時間:每年9月中下旬
二、投票主體及票數:
詩社會幹部代表:詩社社長、副社長、部長、副部長。
詩社詩社幹事代表:每部門~~人,共~~人。
詩社詩社會員代表:~~人(從會員當中產生)。
三、 換屆選舉流程:
1、成立換屆選舉組織機構,準備預選工作;
2、參選人提交競選申請、競選綱領(電子版);
3、上報各部門選民,交給選舉大會總負責人;
4、部長級以上開展預選工作;
5、召開換屆選舉大會投票公選。
6、確定當選。
四、 候選人條件:
1、在詩社詩社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全體幹事;
2、電子版競選申請、競選綱領各一份;
3、自願為詩社詩社服務。
五、 預選標準:
1、參考幹事考勤和平時表現情況;
2、參考預選評價標準和各部部門部長、幹事評價反饋;
六、 預選評審成員:全體副部長、部長、社長、副社長。
七、預選程式:
1、副部級以上全部參加預選,審核候選人的競選申請和競選綱領;
2、針對候選人進行評價考核,主要採用提問候選人的形式進行;
3、對候選人的表現進行合理性的提議,並在預選上作出公正的投票,每人只限一票,不得多投,可以棄權。
八、預選效力:每人一票,不得多投,可以棄權。
九、選舉大會具體程式:
1、候選人自我介紹、進行競選演講;
2、選民進行自由提問;
3、選民投票;
4、唱票、檢票階段
5、主持人公布選舉結果,公布當選;
6、就職演講。
十、選舉生效:
在預選的基礎上,遵循兩個“過半”,一個“綜合”原則:
1、參加選舉的選民有過半數者參加投票,投票數多於投票人數的無效,等於或少於的有效;
2、候選人在此前基礎上必須獲得參加投票選民過半數選票方可當選,假如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得票多的當選,如得票相同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投票。
3、綜合預選的票數結果統計最後票數,得票最高者當選。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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