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
1、流浪而餓死的人。
《宋史·謝方叔傳》:陛下享
玉食珍羞之奉,當思兩淮流莩轉壑之可矜;聞管弦鐘鼓之聲,當思西蜀白骨如山之
可念。”
《金史 衛紹王》:詔賣空名敕牒。河東、陝西大飢,斗米錢數千,流莩滿野。以南京留守仆散端為河南、陝西安撫使,
提控軍馬。
《金史》卷二《太祖紀》:“康宗七年,歲不登,民多流莩,強者轉而為盜。歡都等欲重其法,為盜者皆殺之。太祖曰:以財殺人,不可。財者,人所致也。
明 唐順之 《救荒渰記》:“余親見乙巳之災,流莩滿野。”
明 唐寅 《
與文徵明書》:此外無他談,但吾弟弱不任門戶,傍無伯叔,衣食空絕,必為流莩。仆素論交者,皆負
節義。幸捐狗馬餘食,使不絕唐氏之祀。則區區之懷,安矣樂矣,尚復何哉!
2、流浪而餓死。
《明史·成祖紀三》:“比聞所屬歲屢
不登,致民流莩,有司坐視不恤,又不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