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概述,測算方法,估算資金量,估算新增額度,其他考慮因素,
概述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應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即流動資金缺口)確定。一般來講,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關鍵因素為存貨(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現金、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同時,還會受到借款人所屬行業、經營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響。
測算方法
估算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其中:
1、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2、營運資金周轉次數=銷售收入淨額/(平均流動資產-平均流動負債)
以上兩個公式均沒有問題,個人傾向於使用公式2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餘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餘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餘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餘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餘額
估算新增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其他考慮因素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係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併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