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洪湖市人民法院)

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

洪湖市人民法院一般指本詞條

洪湖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3年9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洪湖市新堤辦事處玉沙路46號,轄區人口93萬人,面積2519平方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
  • 區位:湖北洪湖市
  • 地址:湖北省洪湖市新堤辦事處玉沙路46號
  • 郵政編碼:433200
  • 聯繫電話:0716-2422193
  • 成立時間:1953年9月
  • 全院人數:202人
  • 院長姓名: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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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情簡介

洪湖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3年9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洪湖市新堤辦事處玉沙路46號,轄區人口93萬人,面積2519平方公里。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洪湖法院內設綜合管理部門6個,業務管理部門4個,業務部門7個,業務保障部門3個,派出中心人民法庭5個。

機構設定

洪湖市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紀檢監察室,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技術科,書記員處等部門,另設新堤、峰口、大同湖、龍口、府場5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洪湖市人民法院著眼於平安建設,依法懲治刑事犯罪,維護穩定環境。始終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首要任務,準確把握寬嚴相濟政策,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法律適用關。著眼於社會發展,妥善化解民商糾紛,構建和諧社會。堅持平等保護原則,依法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著眼於法治進程,精心審理行政案件,促進依法行政。在維護行政機關執法權威和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之間,實行支持和監督並重,確保審判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機統一。著眼於誠信建設,加強執行工作力度,維護合法權益。積極加強執行工作規範化建設,依法運用查封、凍結、扣押、劃撥、拘留等執行強制措施,紮實開展執行積案集中清理活動,有效破解“執行難”問題。

所獲榮譽

洪湖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領導、人大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忠實履行審判職能,公正司法。199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院”、記集體一等功;十年來,先後3次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先進法院,5次被省高院記集體二等功。2011年6月洪湖法院黨組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12年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統先進法院“;2013年,被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被省高院推選為湖北法院系統司法公開示範單位。同時湧現出了一批先進個人,2004年劉崇理同志被評為全國行政審判工作先進個人,2008年張紅同志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官”榮譽稱號。2011年樊政文同志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法院系統先進個人”。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地理位置

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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