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璞事件是指發生在2009年9月8日,台灣義務役陸軍洪文璞,於特種作戰指揮部服役期間死亡的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文璞事件
- 相關人:洪文璞
- 時間:2009年9月8日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判決結果,糾正陸軍,
事件背景
洪文璞事件是指發生在2009年9月8日,台灣義務役陸軍洪文璞,於特種作戰指揮部服役期間死亡的案件。是台灣軍中人權事件。
事件經過
洪文璞自國立台灣大學物理學系碩士班畢業後,在台灣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擔任預算財務士。洪身高一百七十七厘米、體重八十八公斤,BMI值達28(中度肥胖)且有氣喘,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將洪列入體位“類高危險群人員名冊”,要求連隊幹部不得強迫他與其他人一同進行高強度訓練。
但2009年8月15日,洪的上士副排長郝錚在裝備檢查時以成績不合格、速度太慢等理由,反覆操練洪與同小組的三名士兵。郝錚要求,士兵背負十二點八公斤的裝備,於中山室以高跪姿接受裝檢,如有一人不合格或速度太慢,同小組須跑回寢室卸下裝備、徒手返回中山室後再到寢室重新著裝回中山室受檢,每趟折返全程要跑兩百二十三點六米;洪因此遭到嚴厲操練,反覆奔跑兩小時,直到換氣過度攤坐在地才送醫。
2009年9月8日,洪被發現從營區大樓墜地死亡。
但2009年8月15日,洪的上士副排長郝錚在裝備檢查時以成績不合格、速度太慢等理由,反覆操練洪與同小組的三名士兵。郝錚要求,士兵背負十二點八公斤的裝備,於中山室以高跪姿接受裝檢,如有一人不合格或速度太慢,同小組須跑回寢室卸下裝備、徒手返回中山室後再到寢室重新著裝回中山室受檢,每趟折返全程要跑兩百二十三點六米;洪因此遭到嚴厲操練,反覆奔跑兩小時,直到換氣過度攤坐在地才送醫。
2009年9月8日,洪被發現從營區大樓墜地死亡。
判決結果
高院認為,洪擔心連累他人,根本不敢抱怨太累請求休息,而郝錚要士兵不斷折返跑步和“裝備檢查”根本無關,郝錚殘酷虐待洪男,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決駁回郝錚抗訴,判刑1年,全案定讞。
糾正陸軍
2013年6月20日台灣監察院監委沈美真調查指出,洪文璞當年被特指部列入體位“類高危險群人員名冊”,但在基地訓練期間,洪被施予嚴苛的不當訓練,還動輒遭連上長官謾罵:“你是小學生嗎?你是白痴啊!還研究所咧!”、“他媽的,你是要教幾次才聽的懂啊!或者說你學歷那么高,怎么簡單的事你都不會做!”且洪先因加班至深夜、後應付凌晨五點出操,缺乏休息致使訓練過程出錯,個人步伐不一又遭施集體處分,被同儕指謫,最終洪內心潰堤、興起厭世念頭,趁隙爬上教學大樓頂樓跳樓自盡。沈美真感嘆,洪文璞曾是台大FunLearn網站貢獻者,“這樣就毀掉一個優秀青年,真的很可惜”。
監察院糾正陸軍司令部等。
監察院糾正陸軍司令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