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世俊, 萬曆二十三年(1595)進士,二十五年任同安縣知縣,他體察民情,興利除弊,二十九年(1601),查獲荒田二百餘畝,歸給縣學所用,在縣城東鳳山建造文峰塔。 基本介紹 本名:洪世俊字:用章號:含初所處時代:明朝出生地:歙縣 在同安縣在任六年後,先後官福建參政、太常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