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洞區構造沉降-淤積系統分析》是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河南省地礦局第二水文地質工程省地質大隊、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張人權、梁杏、孫連發、張國梁、王明甫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洞庭洞區構造沉降-淤積系統分析
- 成果登記號:19950463[07643]
- 第一完成單位: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河南省地礦局第二水文地質工程省地質大隊、武漢水利電力大學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 19950463[07643] |
項目名稱 | 洞庭洞區構造沉降-淤積系統分析 |
第一完成單位 |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河南省地礦局第二水文地質工程省地質大隊、武漢水利電力大學 |
主要完成人 | 張人權、梁杏、孫連發、張國梁、王明甫 |
研究起始日期 | 1991-10-01 |
研究終止日期 | 1995-08-01 |
主題詞 | 湖泊;沉降;淤積;圍墾;綜合治理;洞庭湖;湖南 |
任務來源 | 01 |
成果摘要
該項研究正確地提出,構造沉降、泥沙淤積與築堤圍垸是控制洞庭湖的三個主構造沉降在其中起主導作用。算出洞庭湖區陸地平均視構造沉降速率為,東洞庭湖水下的視構造沉降速率為11一42mm/a,解放以來構造總沉降量一淤積量。洞庭湖實際上是在擴大而不是縮小,人工圍堤使堤烷內部潛在,淤積集中於實際湖域而人為地使洞庭湖迅速淤塞,趨向“消亡”。若”,則現今洞庭湖平水位湖域約5000km2,洪水位期湖域約8000km2。現遍認為洞庭湖將趨於消亡,治理對策的方針是“送沙出湖”,該項研究庭湖治理對策:順應自然,犧牲局部,保護整體。針對“圍堤淤湖”的“淤陸擴湖”的方針及相應的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