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老城區司法局

洛陽市老城區司法局

洛陽市老城區司法局,是洛陽市老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老城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洛陽市老城區狀元紅路與墨香路交匯處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的重大決策部署,負責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聚焦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開展檢查督導。
(三)區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司法局,接受法治建設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法治政府建設方案。
(四)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及清理;對區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對區政府對外簽訂契約的合法性審查。
(五)負責辦理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案件,負責按期答辯按時出庭,負責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負責受理行政複議的申請,擬定行政複議的決定;做好區政府法律顧問的聘任和管理。
(六)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申辦和監督管理,組織行政執法培訓;綜合協調行政執法,依法監督並指導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對全區各街道、各行政執法單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指導考核。
(七)擬定公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工作;管理和指導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指導公共法律服務工作。
(九)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依照有關法律,負責人民陪審員的選任與考核管理。
(十一)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二)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史洪濤,主持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內設有辦公室、行政法規科、基層工作及社區矯正股(公共法律服務監督管理股);下轄二級機構老城公證處、區法律援助中心及9個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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