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洛龍區司法局

洛陽市洛龍區司法局

洛陽市洛龍區司法局是洛陽市洛龍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洛龍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洛龍區開元大道212號 
  • 所屬地區:洛陽市洛龍區
  • 所屬部門: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負責推進全區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考核評價工作。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責任。負責擬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承擔區政府規章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承擔區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區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指導全區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負責無謂證明清理工作。
(五)負責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完善規範行政執法有關制度,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
(六)承擔區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負責區政府涉法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合法性審查,負責對以區政府名義制發的重要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對區政府對外簽訂契約的合法性審查。推進全區法律顧問工作。
(七)負責受理向區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對行政複議案件進行審理,擬訂行政複議決定。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受區政府委託,組織辦理區政府行政、經濟和民事訴訟案件;承辦或組織辦理申請區政府賠償的行政賠償案件。指導全區行政調解工作。
(八)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九)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協調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協調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十)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事件。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法治股
公證、律師和法律援助管理股
基層股
社區矯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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