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洛陽市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洛陽市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洛陽市孟津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有關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查處重大複雜案件,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擬訂全區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組織消費者投訴舉報辦理,指導消費糾紛調解,指導洛陽市孟津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根據洛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配合做好開展相關反壟斷調查工作。
(五)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全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全區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八)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訂全區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覆蓋全區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管理全區商品條碼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擬訂全區檢驗檢測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四)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和保護運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和交易運營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負責商標專利執法,保護智慧財產權,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促進全區非公經濟發展,指導、協調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十七)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監督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十八)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組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定期發布質量公告。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
(十九)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擬訂全區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化妝品經營企業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和信息化建設。
(二十一)負責開展全區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化妝品經營企業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1)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2)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3)區衛生健康委負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者設施,生產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餐具、飲具的出廠檢驗,餐具、飲具的包裝標識進行監管;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餐飲單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進行監管。兩部門要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在監管工作中發現餐具、飲具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相互通報。
4.與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區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及行業管理等工作。區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5. 與區城市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孟津分局在戶外廣告設施管理有關職責分工。區城市管理局是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的主管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相關專業規劃和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戶外廣告設計、製作、安裝、維護的監督管理,牽頭協調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孟津分局會同區城市管理局編制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規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廣告內容的監督管理,對涉嫌違法廣告內容進行查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教育監察股
(三)法規股
(四)信用信息監督管理股
(五)行政審批股
(六)市場行為監督管理股
(七)智慧財產權保護股
(八)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九)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股
(十)標準計量股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十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十三)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
(十四)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十五)價格監督管理股
(十六)孟津區12315投訴中心
(十七)食品安全協調督查股
(十八)執法監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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