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鹽業管理局

洛寧縣鹽業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食鹽專營和鹽政管理工作,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自收自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寧縣鹽業管理局
  • 機構屬性: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
  • 機構設定:辦公室、財務科、業務科、鹽政科
  • 局長:李健午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鹽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全縣鹽業政策和管理辦法。
二、根據洛陽市鹽業計畫安排,負責全縣鹽的調撥、運輸、儲備、購銷等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
三、依法進行鹽政執法,管理鹽業市場,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四、負責全縣食鹽加碘項目的實施。
五、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擬定工作。
六、對鹽行業的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七、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檢查宣傳工作。
八、承擔洛陽市鹽業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科、業務科、鹽政科(稽查隊)、人事科。
領導介紹:
李健午,縣鹽業管理局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洛寧縣鹽業公司負責全縣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縣鹽業管理局,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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