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國土資源局

洋縣國土資源局

洋縣國土資源局是縣政府下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洋縣國土資源局
  • 組建時間:2002年8月
  • 內設科室:行政、耕地保護、地籍地政、礦產
  • 職能:管理土地、礦產資源
概況,機構設定,職能,領導,

概況

洋縣國土資源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等工作的工作部門。2002年8月,在機構改革中由原洋縣土地管理局和洋縣礦產資源管理局撤併組建。2005年6月,縣國土資源局上劃由市國土資源局管理為主,受市國土資源局和縣人民政府雙重管理。

機構設定

內設:行政科、耕地保護科、地籍地政科、礦產科4個科室
直屬單位: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統一征地辦公室、地質環境監測站、國土交易中心、土地儲備中心、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發證辦公室7個事業單位。
下設16個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作為縣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在轄區內依法履行土地、礦產資源等行政管理職能。

職能

(一)負責《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宣傳、貫徹和實施。
(二)組織編制、修訂、實施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監督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規劃、陝南移民規劃的執行情況;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保護與利用、地質勘查、地質災害、地質遺蹟保護等其他專項規劃。
(三)依法組織開展全縣國土資源執法動態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執法監察網路體系;組織開展全縣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行政管理情況;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調處重大權屬爭議和礦業權糾紛,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四)承擔全縣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貫徹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組織開展全縣土地後備資源調查工作,制訂土地整治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各類土地整治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落實市縣補充耕地任務,建立耕地占補平衡台賬,健全全縣耕地占補動態監管機制。
(五)統一管理全縣城鄉地籍工作,貫徹實施地籍地政管理規定;強化地籍信息系統建設,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負責土地分等定級及基準地價的確定、修訂、審查、備案工作。
(六)貫徹執行土地收購儲備有關制度,制定土地收購儲備計畫,組織實施全縣土地收購儲備工作;負責土地價格評估管理和土地出讓方案擬訂報批工作;負責土地收儲資金的籌措和管理。
(七)參與國家建設徵收土地項目和集體農用地轉用項目用地計畫的審查,承擔報國務院及省市審批的各類用地審查報批工作;實施鎮、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負責農村居民建房用地、設施農用地審核審批工作。
(八)負責全縣土地徵收和撥付交地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協調處理征地拆遷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矛盾糾紛,依法維護項目建設單位和被征地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依法統一管理土地市場,征繳土地出讓價款及相關稅費,監督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等行為。
(十)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行為,組織開展採礦權、探礦權年檢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組織編制礦業權設定方案,負責採礦登記發證工作;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
(十一)強化防災、環境保護等科普知識的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防災應急演練,建立全縣地質災害群策群防網路體系;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址;制定全縣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的監測、防治工作;組織開展_地質災害移民搬遷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陝南移民搬遷安置點護坡(擋牆)工程申報和實施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中、省、市、縣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
全系統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與管理;規範管理和使用各級專項資金。
(十三)依據《不動產登記條例》開展房屋產權登記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及林權登記等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

靳生強 局黨組書記、局長
何文慶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宋新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建峰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承建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張繼軍 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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