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順縣科學技術局,是泰順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順縣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泰順縣羅陽鎮文祥大道173號地震科普館4樓
- 隸屬:泰順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創新發展戰略,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培育發展。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全縣科技攻關、成果轉化,協調管理和監督實施縣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四)擬訂全縣科技創新環境營造、條件建設和研發支持等方面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重點實驗室、科技創新基地、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工作。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統籌編制縣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七)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大平台建設。
(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九)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牽頭推進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在授權範圍內,負責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計畫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縣科學普及規劃和政策。
(十二)負責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審核推薦工作。
(十三)協助上級地震主管部門做好地震監測台站建設發展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改革強縣、創新強縣、開放強縣、人才強縣工作導向,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進一步改進項目評審管理機制,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績效管理和科研誠信建設。
2.進一步改進科研機構評估機制,重在加強科研機構的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
3.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宣傳、政務公開、督查、信訪、機要、保密、安全、後勤、財務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科技系統隊伍建設。承擔科技統計、創新調查和創新監測分析工作。承擔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引進國(境)外智力、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國(境)外科技人才類相關招才引智活動。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境)培訓。在授權範圍內協調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指導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和人才評價工作。承擔院士聯絡相關工作。承擔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綜合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等各領域科技創新、科技合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政策措施,牽頭管理年度縣級科技計畫,組織申報各級科技計畫項目,實施科技報告制度。組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科技評估管理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全社會研發技入相關工作。指導推進科研機構培育發展。推進科技創新基地、科研條件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建設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和監督實施。指導和協調推進科技創新大平台建設。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發展。指導大院名校等創新載體引進。承擔科技金融、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組織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審核推薦。協助上級地震主管部門做好地震監測台站建設發展等工作。
直屬單位
(一)縣科技創新服務與合作交流中心
負責鼓勵全社會研發投入,承擔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和科技進步考核工作;承擔工業類科技項目、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研發中心及創新基金的申報與管理;承擔科技創新平台的建設與管理;開展網上技術市場管理,負責全縣技術契約登記,促進科技成果交易。開展科技信息、科技項目查新與文獻檢索服務;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服務高校科研院所,消化吸收合作院校科技成果;承擔校地合作平台的建設與管理。承擔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和人才評價工作,協助做好全縣因公出國(境)培訓和院士聯絡工作;協助做好縣科技特派員、外國專家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縣地震監測管理中心(縣農業與社會發展中心)
負責建設全縣地震台站及信息系統,實現資源共享;承擔全縣地震監測台站的日常維護,保持地震監測台站正常運行;依法保護地震監測環境,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負責報送本縣地震巨觀異常信息;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承擔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承擔農業與社會發展類科技項目的申報與管理;承擔農業科技平台載體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