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公安110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對接聯動實施意見

2022年5月31日,《泰興市公安110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對接聯動實施意見》印發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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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公安110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對接聯動創新完善社會治理聯動體系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2021〕18號)檔案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聯動聯勤解民憂,共建共治保全寧”為主題,以深化公安110(以下簡稱110)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以下簡稱12345)業務協同為牽引,進一步釐清工作職責邊界,實現平台互聯互通,建立職責明晰、優勢互補、規範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府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職責分工
110職責任務。110負責全天24小時受理公眾報警,接到涉及刑事類警情、治安類警情、群體性事件、道路交通類警情、治安災害事故類警情等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行為能力、辨別能力差的人員走失,地震、洪澇、土石流等自然災害險情,水、電、油、氣、熱等公共設施險情和其他危及公眾人身、財產安全急需處置的緊急求助,以及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紀或者失職行為的投訴,應當立即受理,並迅速派警處置。
12345功能定位。12345是政府非緊急類政務服務平台,24小時接受民眾涉及政務服務方面的事項諮詢、協同辦理和效能投訴,統一受理、分類處置、限時辦理、答覆認定、辦結回訪,幫助民眾和企業辦好訴求,協助部門和板塊最佳化服務,輔助黨委和政府科學決策。
三、工作機制
1.分流轉辦機制。110接受12345分流轉辦的涉及公安的訴求和緊急求助事項(見附屬檔案1),12345接受110分流轉辦的非緊急政務服務事項(見附屬檔案2),通過系統平台推送方式分流轉辦。
2.聯合回響機制。110接到自然災害、公共設施險情、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等報警求助,應當立即組織警力和110聯動單位先期處置。必要時,聯動12345發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專業處置。建立完善以12345為主叫號碼的政務服務和社會治理聯動回響機制,實行成員單位三級聯動回響機制。一級聯動成員單位包括發改、公安、生態環境、住建、城管、交運、商務、衛健、應急等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備勤,組建足夠的應急處置力量,遇有突發情況30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置;二級聯動成員單位包括教育、工信、民政、人社、市場監管、信訪、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單位),遇有情況24小時內回響處置,主動回應人民民眾關切;其他成員單位為三級聯動成員單位。強化12345成員單位值班備勤報備和處置工作反饋制度,對交辦訴求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工作中發現矛盾糾紛激化、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涉及違法犯罪的,應當聯動110派警處置。
3.交流會商機制。建立110與12345聯絡員月度交流、雙方熱線(平台)負責人季度會商、市公安局和市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綜合指揮中心年度召開聯動聯席會議制度,通過會商及時交流工作情況、提出問題、分析原因、研究解決辦法。
4.維權保障機制。維護110和12345正常工作秩序,探索推動將惡意騷擾110和12345的行為納入社會信用管理,對侮辱謾罵、揚言恐嚇、頻繁滋擾等行為,公安機關依法教育訓誡,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組織保障
成立由市公安局、市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綜合指揮中心牽頭負責的工作專班,負責全市110與12345對接聯動工作的指導推進。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統平台的互聯互通;7月底前,建立健全考核通報制度,每月考核通報各成員單位處置工作情況,實現110與12345各歸其位、各盡其責、高效聯動的良好局面。
附屬檔案:1.110接受12345分流轉辦的涉及公安的訴求和
緊急求助事項
2.12345接受110分流轉辦的非緊急政務服務事項
附屬檔案1
110接受12345分流轉辦的
涉及公安的訴求和緊急求助事項
一、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行政(治安)案件,以及舉報違法犯罪的線索。
二、群體性事件:涉及社會穩定、妨害治安秩序或者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群體性事件。
三、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交通堵塞、車輛管理,以及公安機關管理的道路交通設施損壞。
四、治安災害事故:需要公安機關參與緊急處置的危化物品泄漏事故、中毒事故、爆炸事故、火災事故、沉船事故、擠壓死傷事故、建築坍塌事故、疫情災害、自然天氣災害事故等。
五、民眾救助服務: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智障人員、精神障礙患者等行為能力、辨別能力差的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發生溺水、高墜、自殺等危及人身安全狀況,以及公眾遇到其他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六、搶險抗災救援:涉及水、電、油、氣、熱等公共設施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需要公安機關參與緊急處置的;發生地震、洪澇、土石流等自然災害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需要公安機關參與緊急救助的。
七、涉警投訴舉報: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反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各項紀律規定,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法、服務、組織、管理制度和違背職業道德的各種行為。
八、其他緊急求助: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其他緊急情況,以及12345成員單位在工單辦理中,遇到揚言實施過激行為、矛盾糾紛激化、事態難以控制或阻礙行政執法等情形,需要公安機關派警聯動處置的事項。
附屬檔案2
12345接受110分流轉辦的
非緊急政務服務事項
一、公共設施類:供排水、供電、燃氣、供暖、路燈、消防栓、線纜線桿等公共設備設施故障損壞,道路、橋樑損壞、道路及居民區積水、圍牆和廣告牌等設施損壞傾倒等。
二、市容管理類:違章搭建、垃圾清運、道路清掃、污水漫溢、無證設攤、占道經營、餐飲油煙、河流清淤、貼刷廣告、城市飼養家禽家畜等。
三、農林綠化類:動植物疫情、樹木傾倒、樹木修剪、除蟲除害、破壞綠化、動物屍體清理等。
四、施工管理類:工地揚塵、拋灑滴漏、施工噪音、違規開挖、房屋受損、違規拆改牆體等。
五、環境保護類:光污染、水體污染、空氣污染、電磁污染、工業生產噪音、交通運輸噪音等。
六、經營管理類:無照經營、黑車營運、宰客甩客、商品和服務質量投訴、物價舉報、動物販賣、未成年人進出營業性娛樂場所等。
七、矛盾糾紛類:公安機關經先期處置,對不構成刑事、行政(治安)案件且無社會危害性,需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受理處置、源頭化解的矛盾糾紛。
八、其他求助類:物業管理投訴、弱勢群體救助,涉及政務服務的其他投訴舉報、諮詢求助,110與12345共同議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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