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區監察委員會

泰州市海陵區監察委員會

泰州市海陵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泰州市海陵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泰州市海陵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1月20日下午,海陵區委書記、區長陳翔和海陵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主任陸寶存,共同為海陵區監察委員會揭牌。這標誌著海陵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海陵區監察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8年12月20日 
主要職責,組織機構,現任領導,人事任免,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市委、省市紀委以及區委關於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區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區委工作機關、區委批准設立的黨組(黨委),各鎮(街道、園區)黨(工)委、紀(工)委等黨的組織和區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民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複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負責全區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憲法法律,按照省市紀委監委和區委部署要求,依法對區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四)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區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五)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制訂或者修改紀檢監察規範性檔案,參與起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關規範性檔案。
(七)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反腐敗追逃追贓、防逃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八)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區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區屬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建設,加強管理和考核;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九)完成市紀委監委和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泰州市海陵區監察委員會
泰州市海陵區監察委員會組織機構

現任領導

泰州市海陵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戴小俊

人事任免

1月20日上午,海陵區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選舉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陸寶存為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1月20日下午召開的區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依法任命韓春貴、平書軍同志為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王愛祥、肖樂同志為區監察委員會委員。
區監委與區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現對全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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