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區司法局

泰州市姜堰區司法局

泰州市姜堰區司法局,是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泰州市姜堰區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法治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相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姜堰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泰州市姜堰區姜官路2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單位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相關部署的督查工作。
(二)負責編制區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負責或參與起草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清理、編纂、解釋、報備和後評估工作,負責各鎮(街道)以及區級部門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備案工作,承辦上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以及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徵求意見工作。組織或參與全區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承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定、執法證件的核發和管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各鎮(街道)、區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承擔區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事項。開展政府法制研究,為區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涉法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職責。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設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做好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具體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指導管理、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且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管理、監督在本區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管理涉港澳台有關律師事務。
(七)指導本系統對外交流合作,承辦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務。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裝備、場所等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負責本部門的內部審計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依法治區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事務,承擔相關工作;開展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的理論與實踐調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參與起草綜合性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姜堰、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制定法治姜堰、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的考核標準並且組織實施,檢查、督促和指導基層法治建設,推動實施法治為民辦實事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負責公文審核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開展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論與實踐調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規劃;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本系統經費、裝備、場所等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以及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的信息化建設;統籌協調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三)執法監督和政策法規科。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為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行為提供法律審查意見;承辦區政府契約協定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綜合協調工作,依法負責區政府所屬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以及證件核發、管理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指導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協調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紀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工作;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計畫編制、草案起草、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清理及後評估工作;對下級政府及部門報備的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審查;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區級部門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事項;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審查、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
(四)行政複議和應訴科。負責制定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制度;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應訴案件,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督促行政機關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和裁定;處理涉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來信來訪事項,協調區政府涉訟法律事務;承擔全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統計工作;處理和轉送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申請;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有關事項;負責本部門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五)社區矯正管理科(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貫徹落實社區矯正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研究制定並且組織實施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對全區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組織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組織指導社區矯正工作的宣傳、培訓和理論研究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法治宣傳科。負責擬訂法治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並且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鎮(街道)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設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區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基層治理科。負責制定全區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依法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做好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具體工作;管理、監督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法律服務人員的誠信體系建設;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在本區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的工作;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管理涉港澳台有關律師事務,依法承辦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務;指導、監督公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監督公證機構和公證員依法開展執業活動;協助開展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九)政治工作科。承擔本部門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務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本部門幹部的教育培訓規劃並且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管理本系統褒獎工作;參與指導本系統法律職業教育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2022年1月,被江蘇省司法廳授予“全省行政應訴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單位領導

泰州市姜堰區司法局局長:周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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