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商務局

泰州市商務局

泰州市商務局是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市口岸辦公室牌子。

泰州市商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商務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依法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並且提出建議;
(二)研究擬訂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編制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導、監督商務行政執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照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按照分工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市口岸工作開放規劃和政策。按照規定負責口岸開放或者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電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貿易便利化“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
(六)按照規定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全市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作。擬訂並且組織實施促進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指導開發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分析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且提出處理意見;
(七)負責全市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貿促進工作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擬訂並且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承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承擔並實施機電產品進出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落實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與便利化;
(八)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落實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鼓勵技術政策,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主管部門的經濟合作;
(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指導規範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
(十一)指導、規範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工作,擬訂改善投資環境、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和改革方案並且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且組織實施促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的監督管理。依法核准、報批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並且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以及贈款;
(十三)組織協調我市企業發起或者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參與貿易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承擔全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
(十六)貫徹實施國家、省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七)負責我市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
(十八)協調海關、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受市政府委託,指導、管理市貿促會的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相關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二十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實施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市商務局負責擬訂實施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負責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擬訂長效管理政策措施,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財務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紀檢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本部門人員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工作。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務專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處(進出口公平貿易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研究國內外貿易、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擬訂商務發展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畫。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情況並且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發布工作。負責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牽頭起草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組織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國家、省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牽頭實施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商務系統法治宣傳教育。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對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的應訴以及相關工作。配合參與調查對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協助實施貿易救濟調查,配合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救濟措施對省、市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配合開展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查和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配合開展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貿易政策審查。參與貿易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三)市場體系建設處(電子商務處)。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工作,促進社區商業和鄉鎮商貿中心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汽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按照有關規定對新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全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政策並且組織實施。推動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的運用和發展。開展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
(四)流通業發展處。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支持中華老字號傳承保護與創新發展,推動地方老字號建設。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按照分工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指導、監督商務行政執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牽頭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內資直銷管理相關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單用途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
(五)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且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照分工承擔相關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並且組織實施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
(六)開發區處(口岸處)。按照規定承擔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全市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作,依法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擬訂開發區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全市開發區建設發展。按照職責分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設立、撤銷、變更的初審工作。研究開發區發展動態,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開發區建設情況。研究開發區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擬訂全市口岸工作開放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全市電子口岸和“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全市口岸通關便利化工作。組織口岸擴大開放和碼頭對外開放預驗收以及申報工作。督促和檢查口岸查驗配套設施建設工作。歸口協調提請地方政府解決口岸查驗機構的有關問題;
(七)對外貿易處(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戰略、市場多元化戰略、科技興貿戰略。擬訂外貿促進計畫,組織、指導、協調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承擔服務外包統計工作和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展會規劃、促進與管理。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管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指導、推進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國際行銷網路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負責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協調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牽頭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
(八)外國投資管理處。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市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和改革方案並且組織實施。研究落實促進區域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管理和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牽頭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年度投資經營信息聯合報告工作。指導規範全市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開展外商投資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聯繫服務工作。開展全市外商投資糾紛投訴辦理和調解工作;
(九)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對外投資合作政策。擬訂並且組織實施全市相關對外投資合作政策。負責對外投資(非金融類,含在港澳台地區投資,下同)、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經濟援助、接受國際援助等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企業實施的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和發展工作。組織協調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承擔市對外勞務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投資促進處。擬訂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指導、規範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專業招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投資促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投資促進項目信息和宣傳資料編制。承擔與各國政府經濟主管部門以及各類經濟促進機構的聯繫工作。承擔邀請外國經貿人員來泰州的有關工作。承擔市駐國(境)外各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承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經貿規劃、政策措施實施的協調工作;
(十一)行政許可處。負責推進市商務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接省廳下放的行政許可服務職能。牽頭負責本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運行工作。根據上級規定,承擔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技術進出口契約登記、兩用物項進出口初審、加工貿易生產能力報告、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直銷企業服務網點認可等各類行政許可服務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耿曉利
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劉軍

地理位置

地址: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
泰州港務管理局商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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