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2013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今年(2012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指導下,我局以深化政務公開為主線,以“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為理念,規範公開程式、完善公開內容、明確公開重點、創新公開形式,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進一步提升了水利漁業部門的形象。
局黨委歷來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了工作機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專門負責信息技術工作,負責水利漁業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傳工作,確保專人專崗。實現政府信息公開“有人過問、有人領導、有人督促、有人落實”的良好局面。辦公室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每個階段的任務,標準和完成時限。年初有計畫,年終有總結,做到了信息管理工作的系統性,資料的完整性。加大人員培訓的力度,召開了全市水利和漁業系統宣傳信息工作會議,要求各單位注重與新聞單位建立協調合作機制,強化與媒體的聯絡與協調,通過新聞通報、座談會、聯合採訪等形式,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成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台、載體建設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12年,市水利漁業局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泰安水利政務信息網、河道管理局網站和其他網站發布各類信息297條,其中機構領導、設定及人事信息26條,政策法規、規範性檔案信息36條,業務工作信息210條,規劃計畫、統計信息6條,招標採購信息19條。編髮《水利和漁業信息》15期。在泰安日報、泰山晚報、中國水利報、中國水利等報刊雜誌上發布信息102條。
1、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
主動公開了《泰安市小型水庫管理實施辦法》、《水政巡查等三項制度實施細則》、《泰安市水利旅遊項目管理辦法》、《泰安市水利旅遊項目審批管理辦法》、《泰安市水利旅遊項目審批操作細則》、《南水北調東平湖漁業養殖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公開了水政執法聯席會議情況、最佳化發展環境2012年工作方案、開展“富民強市作表率”活動的實施意見、公開承諾書等。公開了2013—2015年泰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計畫表以及水生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進展情況。
2、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
對水利工程招投標、拍賣事項都進行通告、公示。遵循“誰審批,誰發布”的原則,已發布信息17條。在泰安水利網上開設“信息公開”專欄,公開了東周水閘等相關信息。項目招標投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組織實施的,均採用了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參建單位。農水、水保等項目監理、施工、材料採購全部實行公開招標。招標公告、中標公示均在指定媒體發布。
3、重點工作定期通報
局機關定期通報水利工程開發進展情況、涉及部門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進展情況、創先爭優活動進展情況、服務承諾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等在入口網站上進行通報。
(二)公開平台、載體建設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面推行政務公開,有效地促進了我局工作的順利開展。建立政務公開長效機制。依照《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信息主動公開制度》,由各科室站提報需要公開的信息,局辦公室匯總審核,報局領導審批後對外公開。政策法規科負責重大決策聽證制度的整體推進,基建站負責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今年(2012年)對泰安水利政務信息網進行了升級改版,升級後的網站系統安全得到了保障,功能也更加完善。
(三)公開的形式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不斷探索公開形式。一是凡是允許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網站公開。二是部分重要的信息在網站公開的同時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予以發布。三是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同時通過市政府和我局入口網站進行公開,供公眾查詢。四是設定宣傳欄。在一樓大廳設定政務公開宣傳欄,將一些固定的長期的政務信息進行了公開。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
2012年未收到依申請公開請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出現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領域有待進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的管理維護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針對問題和不足的改進情況
一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和相關措施,進一步增強依法公開、主動公開意識,提高信息公開質量;二是加強督促檢查,規範管理信息公開程式,增強信息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開促廉政,以公開樹形象,進一步推動水利和漁業各項工作的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