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是泰信基金髮行的一個結構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泰信基本面400指數分級
- 基金類型:結構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泰信基金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3.01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2907
- 成立日期:20120907
- 基金託管費:0.22%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採用指數化投資策略,通過嚴格的投資紀律約束和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追求對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有效跟蹤。力爭將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35%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以分享中國經濟的長期增長的成果,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
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用完全複製法,按照在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中的成份股的構成及其基準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以擬合和跟蹤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收益表現,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使跟蹤誤差控制在限定的範圍之內。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投資於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現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基金管理人將綜合考慮股票市場情況、基金資產的流動性要求等因素確定各類資產的具體配置比例。在巨額申購贖回發生、成份股大比例分紅等情況下,管理人將在綜合考慮衝擊成本因素和跟蹤效果後,及時將股票配置比例調整至合理水平。
2、股票投資策略
(1)股票組合構建原則
本基金通過複製指數的方法,根據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成分股組成及其基準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以及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對本基金跟蹤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市場情況,採取合理措施控制基金的跟蹤誤差。
在特殊情況下,本基金將選擇其他股票或股票組合對標的指數中的股票加以適當替換,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 法律法規的限制;
2) 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嚴重不足,或因受股票停牌的限制等其他市場因素,使基金管理人無法依指數權重購買某成份股;
3) 本基金資產規模過大導致本基金持有某些股票比例過高;
4) 成份股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虛假陳述等違規行為、或者面臨重大的不利行政處罰或司法訴訟;
5) 預期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即將調整。
為了減小跟蹤誤差,本基金按照主營業務相近、市值相近、相關性較高及β值相近等原則來選擇替代股票。
(2)股票組合調整方法
本基金將採用完全複製法構建股票投資組合,以擬合、跟蹤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收益表現。同時,本基金還將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贖回變動情況、股票增發等因素的變化,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適時調整,以保證基金淨值增長率與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收益率之間的高度正相關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1) 定期調整
根據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調整規則和備選股票的預期,對股票投資組合及時進行調整。
2) 臨時調整
A.當成份股發生增發、配股、分紅等情況或其他原因而影響成份股在指數中權重的行為時,本基金將根據各成份股的權重變化及時調整股票投資組合。
B.在標的指數成份股票調整周期內,若出現成份股票臨時調整的情形,本基金將密切關注樣本股票的調整,並及時制定相應的投資組合調整策略。
C.如果預期指數的成份股將會發生調整,本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基金資產進行前瞻性的調整,以更好地跟蹤基準指數。
D.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情況,結合基金的現金頭寸管理,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調整,從而有效地跟蹤標的指數。
E.如果因基準指數成份股停牌限制、交易量不足等市場流動性因素,使得基金管理人無法依照基準指數權重購買某成份股,本基金管理人將視當時市場情況,綜合考慮跟蹤誤差最小化和投資者利益,決定部分持有現金或買入相關的替代性股票。替代股票的選取綜合考慮基準指數成份股和替代股票主營業務的相似性、規模相似性以及歷史收益率的相關性。
F.針對我國證券市場新股發行制度的特點,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基金將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認購,由此得到的非成份股將在其規定持有期之後的一定時間以內賣出。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使跟蹤誤差控制在限定的範圍之內。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投資於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現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基金管理人將綜合考慮股票市場情況、基金資產的流動性要求等因素確定各類資產的具體配置比例。在巨額申購贖回發生、成份股大比例分紅等情況下,管理人將在綜合考慮衝擊成本因素和跟蹤效果後,及時將股票配置比例調整至合理水平。
2、股票投資策略
(1)股票組合構建原則
本基金通過複製指數的方法,根據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成分股組成及其基準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以及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對本基金跟蹤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市場情況,採取合理措施控制基金的跟蹤誤差。
在特殊情況下,本基金將選擇其他股票或股票組合對標的指數中的股票加以適當替換,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 法律法規的限制;
2) 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嚴重不足,或因受股票停牌的限制等其他市場因素,使基金管理人無法依指數權重購買某成份股;
3) 本基金資產規模過大導致本基金持有某些股票比例過高;
4) 成份股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虛假陳述等違規行為、或者面臨重大的不利行政處罰或司法訴訟;
5) 預期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即將調整。
為了減小跟蹤誤差,本基金按照主營業務相近、市值相近、相關性較高及β值相近等原則來選擇替代股票。
(2)股票組合調整方法
本基金將採用完全複製法構建股票投資組合,以擬合、跟蹤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收益表現。同時,本基金還將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贖回變動情況、股票增發等因素的變化,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適時調整,以保證基金淨值增長率與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收益率之間的高度正相關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1) 定期調整
根據中證銳聯基本面400指數的調整規則和備選股票的預期,對股票投資組合及時進行調整。
2) 臨時調整
A.當成份股發生增發、配股、分紅等情況或其他原因而影響成份股在指數中權重的行為時,本基金將根據各成份股的權重變化及時調整股票投資組合。
B.在標的指數成份股票調整周期內,若出現成份股票臨時調整的情形,本基金將密切關注樣本股票的調整,並及時制定相應的投資組合調整策略。
C.如果預期指數的成份股將會發生調整,本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基金資產進行前瞻性的調整,以更好地跟蹤基準指數。
D.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情況,結合基金的現金頭寸管理,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調整,從而有效地跟蹤標的指數。
E.如果因基準指數成份股停牌限制、交易量不足等市場流動性因素,使得基金管理人無法依照基準指數權重購買某成份股,本基金管理人將視當時市場情況,綜合考慮跟蹤誤差最小化和投資者利益,決定部分持有現金或買入相關的替代性股票。替代股票的選取綜合考慮基準指數成份股和替代股票主營業務的相似性、規模相似性以及歷史收益率的相關性。
F.針對我國證券市場新股發行制度的特點,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基金將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認購,由此得到的非成份股將在其規定持有期之後的一定時間以內賣出。
收益分配原則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包括泰信基本面400份額、泰信基本面400A份額、泰信基本面400B份額)將不進行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