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縣統計局是波密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波密縣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及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縣委對統計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波密縣統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方法。擬訂統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
(二)建立健全縣級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鄉(鎮)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普查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一、二、三產業相關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科技、人口、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統一核定、管理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相關統計信息,向縣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巨觀調控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或備案縣屬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或調查方案,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部門統計報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點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依規查處統計違法行為,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承辦上級轉交的統計違法案件,受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案件。
(八)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規範各項統計資料庫標準和統計數據網路。
(九)指導全縣統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和統計人員培訓工作,開展統計科學交流與合作,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統計諮詢服務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負責各類普查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全面小康、城市、高質量發展等統計監測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統一管理和審核統計數據的使用,編印綜合性統計資料。
(十一)承擔專業統計報表的收集、整理和資料提供,對相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負責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檢查和監督國家統計標準和國家統計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制度。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十二)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