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克霍利斯改革

波克霍利斯改革

古埃及第24王朝法老波克霍利斯為緩解過多自由民變為債務奴隸的狀況所實施的改革,廢除了債務奴隸制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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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內容

改革內容

(1)禁止本利之和超過本金雙倍,即利息不能超過本金;
(2)債權人只能索取債務人的財產作抵償,而不能占取債務人的人身,因為財產屬於個人,而公民人身屬於國家,國家需要他們服役。

改革成果

這項改革的結果如何不得而知,大概收效甚微。不過,據說梭倫頒布的解負令,可能從這個改革中汲取了有用的東西。其本人被火刑處死。

歷史人物

波克霍利斯(英語:Bakenranef),(?—約公元前720年),古埃及法老,第二十四王朝君主。繼承特弗納赫特之位。又名貝肯雷內夫巴肯勒內夫。希臘人稱之為菩科利斯。憑藉古埃及歷史上的六位立法者之一而聞名,曾與其父竭力抗擊亞述人之進攻以維持古埃及在巴勒斯坦以及地中海東岸的領地,但因失敗而退出亞洲。[1]他統治尼羅河三角洲地區約六年。不久即為庫施國王沙巴卡所生俘後遭殺害,王朝遂亡。後者建立第二十五王朝。
波克霍利斯的相關文物波克霍利斯的相關文物
波克霍利斯統治時期曾進行改革,試圖控制日益增加地因債務而成為奴隸的自由民之生存狀況,以法令形式限制高利貸與加強對國民控制。卻未能改變危機四伏之局面,終被火刑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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