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縣審計局是泗縣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泗縣審計局
- 所屬部門:泗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安徽省宿州市
- 所獲榮譽: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政府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省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或者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
5.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國有資本占企業、金融機構資本(股本)總額的比例在50%以下,但國有資本投資主體擁有實際控制權的。
6.縣政府部門和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上級審計部門授權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鄉科級黨政領導幹部以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內設機構
泗縣審計局內設機構有一個辦公室、四個股室和兩個直屬事業單位,分別為:辦公室、財政金融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企業與外資審計股、農業資源環境和社會保障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局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局。
人員編制
審計局現有人員編制27人,實有人數23人。其中,局機關編制12人,實有人數11人;經濟責任審計局參公編制3人,實有人數2人;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局事業編制12人,實有人數10人。
現任領導
局長:姚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