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寺火災

法輪寺火災

1937年10月30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寧城縣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法輪寺東配殿發生火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輪寺火災
  •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寧城縣
  • 稱號: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發生時間 :193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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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及損失

經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為法輪寺工作人員下班時將剛熄滅的油燈芯放入東配殿紙箱內,隨即離開,9分鐘後油燈芯復燃引發火災。火災致使50平方米的東配殿基本焚毀,僅殘餘牆體及基礎,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法輪寺由隸屬於寧城縣大城子鎮政府的法輪寺管理處管理。

善後處理

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國家文物局即對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提出意見。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自治區文物局領導第一時間帶隊趕赴現場,調查督辦火災事故處理工作。目前,已成立“寧城縣法輪寺東配殿火災事故調查小組”,將徹查火災原因,評估火災損失,清理火災現場。
1937年11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向全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區各盟市認真汲取法輪寺東配殿火災事故的慘痛教訓,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全國文物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舉一反三,對轄區內文物博物館單位嚴格排查梳理,堅決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全面加強文物安全管理,全力排除安全隱患,切實做到文物安全無死角、無盲區。

法輪寺介紹

法輪寺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大城子鎮,始建於清代乾隆十年(1745年),保存基本完好。現存天王殿、鐘鼓樓、旃檀殿、正殿、東西羅漢殿、東西配殿等建築。法輪寺為蒙漢結合的喇嘛教寺院,又曾是喀喇沁蒙古王公旗廟,對於研究本地區清代建築具有重要意義。法輪寺東配殿曾於1937年遭雷擊失火燒毀,1939年至1941年重建,約50平方米,為土木雙層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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