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區域構建論: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研究

法治區域構建論: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研究

《法治區域構建論: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研究》對中原經濟區內的各級立法機關、政府決策部門和有關市場主體強化法治區域理念、加強區域特色立法、嚴格區域執法與司法等進行法制建設研究,尤其是對加強橫向合作立法、執法與司法等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同時,對構建我國法治區域理論和完善中國特色的地方法治體系也具有一定的開創性意義。

基本介紹

  • 書名:法治區域構建論: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研究
  • 出版社: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 頁數:402頁
  • 開本:16
  • 作者:丁同民 李宏偉
  • 出版日期:2011年1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207092311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法治區域構建論: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研究》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丁同民,河南台前人,畢業於河南大學教育系,教育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副教授、法學副研究員,具有律師資格,先後任中共濮陽市委黨校副校長,濮陽行政學院副院長、濮陽市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中共濮陽市委黨校副校長(正縣級),河南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兼任河南省河洛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河洛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先後在《法學研究》等省級以上報刊上公開發表論文30餘篇,主持或參與完成《沿黃貧困地區實現工業化、城鎮化和可持續發展的理論與實踐研究》、《河南信訪制度完善與改革問題研究》等國家、省級社科規劃項目10餘項;主編或參編《新農村法治建設研究》等著作10部:主要研究領域為新農村法治理論與實踐,區域法治理論與實踐,信訪理論與實踐,黨的執政理論等。
李宏偉(1976-),男,河南尉氏人,河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碩士,河南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河南長建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主要從事民商法學和社會法學研究。曾任國家一級法官,長期從事基層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先後在國家級報刊上公開發表論文30餘篇,主持並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課題6項,參編著作4部。
王運慧,(1981-),女,河南新鄉人,鄭州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碩士,河南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先後在《人民日報》等核心報刊上公開發表論文10餘篇,參與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省級課題8項;參編著作5部。主要研究領域為區域法治理論與實踐,金融法治理論與實踐,以及慈善事業的法治保障研究等。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法治區域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相關性分析
一、區域經濟系統內部要素分析
二、法治區域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理論分析
三、法治區域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關係分析
四、法治區域構建與中原經濟區建設的關係分析
第二章 加強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一、克服中原經濟區利益衝突的現實需要
二、消除中原經濟區制度障礙的內在需要
三、促進中原經濟區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
四、提升中原經濟區核心競爭力的客觀需要
五、最佳化中原經濟區法治環境的必然需要
六、保障中原經濟區和諧穩定的切實需要
七、實現中原經濟區一體化發展的根本需要
第三章 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實證與比較分析
一、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狀況分析
二、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典型做法及其要求
三、國外區域法治建設的經驗及其借鑑
第四章 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障礙及其表現形式
一、區域立法本土化且不健全
二、區域執法利益化且軟弱乏力
三、區域法律監督滯後且缺乏合力
四、區域法治文化淡薄且法治化程度低
五、區域法治主體虛置化且法律信仰不高
六、區域法治基礎薄弱化且誠信機制不健全
七、法律人才總量不足且流失嚴重
八、法制宣傳形式化且依法治理不夠
第五章 加強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總體思路
一、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核心目標
二、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基本原則
三、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重點任務
四、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總體思路
第六章 加強中原經濟區法治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堅持以人為本,健全中原經濟區立法協調與透明機制
二、注重政策協調,建立中原經濟區政策制訂的磋商與協調機制
三、嚴格行政執法,建立中原經濟區行政執法協調與合作機制
四、提高司法權威,完善中原經濟區司法協調與合作機制
五、提高法治實效,完善中原經濟區法律監督機制
六、打造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中原經濟區案件移送和信息通報機制
七、明確法律地位,完善中原經濟區以聯席會議機制為基礎的行政契約機制
八、強化巨觀調控,完善中原經濟區利益分享與補償機制
九、堅持依法決策,健全中原經濟區巨觀決策諮詢與評估機制
十、培育法治文化,建立中原經濟區非正式制度創新機制
主要參考資料
附錄1 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
附錄2 中原經濟區建設綱要(試行)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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