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調整的效率,判斷法律調整的社會效果的一個標準。法律調整的社會結果與制定它時所確定的社會目標之比。可用來衡量法律調整的社會結果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立法者所預期的社會目標。法律調整目標屬於應然領域,是法律規範中所規定的,法律調整效果屬於實然領域,是法律規範對社會所產生的實際影響。只看法律規範不可能了解其社會效果,法律調整的結果也不一定都符合目標的要求。因此,只有將結果與目標相比,才能作為判斷法律調整社會效果的標準。
法律調整的效率,判斷法律調整的社會效果的一個標準。法律調整的社會結果與制定它時所確定的社會目標之比。可用來衡量法律調整的社會結果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立法者所預期的社會目標。法律調整目標屬於應然領域,是法律規範中所規定的,法律調整效果屬於實然領域,是法律規範對社會所產生的實際影響。只看法律規範不可能了解其社會效果,法律調整的結果也不一定都符合目標的要求。因此,只有將結果與目標相比,才能作為判斷法律調整社會效果的標準。
法律調整的效率,判斷法律調整的社會效果的一個標準。法律調整的社會結果與制定它時所確定的社會目標之比。可用來衡量法律調整的社會結果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立法者所預期的社會目標。法律調整目標屬於應然領域,是法律規範中所規定的,法...
是法律調整的社會後果與立法目的之比。又稱法律調整的效率。這類法律調整的效果,由一系列綜合指標構成,主要指標有:立法者的立法目的;法律調整所產生的,在方向上與立法目的一致的社會結果;法律調整的合理性,即法律調整與社會公正觀、...
法律調整效率的定量分析,在某些領域對法律規範調整的結果與規範所提出的任務的一致性所進行的測量和分析。例如對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效果、企業實行利改稅的效果,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效果、計畫生育的效果等等進行研究時,...
法律調整效率的定性分折,對法律調整效率所進行的非數量的分析,主要是一般性的評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是互相補充的,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礎,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深化。當我們分析法律調整的效率時,通常總是首先進行定性分析,在定性...
從價值層面上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理基礎可以表述為效率與公平價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基本屬性及其背後的農地利用效率最大化的現實需要,決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律調整應該堅持效率價值取向;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特殊性及其所...
第二節 法律職業對法律的“過濾” /200 第三節 完善法律職業的管理 /206 第十三章 法的實現的效果評價 /209 第一節 法的實現效果評價概述 /210 第二節 法的實現的規範效率和社會效率 /212 第三節 法的實現效果的最佳性 /222...
即使是在經濟發展全球化、一體化的國際背景下,分配正義在不同類型國家的社會經濟法律制度下也呈現出明顯國別差異性。最後,在促進和保障社會分配正義作為法律調整分配關係的總目標的前提下,具體構建了以平等、效率、公平與秩序為內容的分配...
專家介紹說,1997年刑法進行了全面修改,變化非常大,導致之前制定的25件法律中引用刑法的條文與現行刑法不銜接。比如:有些法律引用的刑法條文序號在新刑法中有變化、條文內容有調整,有的法律引用的投機倒把罪、流氓罪等刑法罪名罪狀被...
在這樣一種經濟環境下,能夠實現自由與秩序、公平與效率的平衡和諧,現實利益與未來利益的平衡和諧,國家、社會與個體之間的平衡和諧。最後,經濟法律的完善本身並不代表這種良好經濟環境已經大功告成,由於社會經濟體系是動態向前發展的,這...
誠然,就法律程式而言,程式具有內在的效率取向,但將效率價值唯一化和絕對化卻是經濟分析學派的最大缺陷所在,因為它顯然遮蔽了其他更為重要的程式價值(如正義)。從邏輯上講,正義和效率是程式價值體系中兩個不同序列的價值。一般而言...
但這二者並非調解制度最重要的價值,更不是唯一價值,現代調解制度最重要的價值應當是公平、正義與效率。公平 法律雖然規定了一些靈活變通的準則和自由裁量權,但在現實中仍不免產生法律對某些實際情況沒有作出規定或者雖有規定但不合理或...
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在法律體系里,刑事訴訟法是僅次於憲法的基本法,它素有“人權法”之稱,也被稱為“小憲法”。概念解釋 刑事訴訟法調整的對象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
要通過這部法律,調整好經濟效益與資源環境效益的關係,調整好企業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係,調整好局部與全局的關係。明確法律責任、強化法律監督 明確各種違法行為的責任 確保法律的有效貫徹實施 當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
在出現緊急情況下就不需要法律了,法律失效了。其實,這是對法律的誤解。緊急狀態並非失序(無秩序)狀態,而是一種由於失序狀態引起的非常態的(有序)秩序狀態,即非常法治狀態。從法律價值觀的角度看,公正和效率是法律的基本價值。法...
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一種符合司法本質和司法內在要求的體制調整就是一種進步,也必然有助於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提高。但單純的制度建設和調整並不能消除制度運作中的所有問題。因為法律制度的建立不可能包羅萬象的,法律制度也不是...
為適應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必須修改仲裁程式法律,達到既要較為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突出其仲裁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又要強化仲裁機構的仲裁權、突出仲裁裁決的權威性;既要保證仲裁程式的有效性、公正性,又要注重仲裁活動的效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