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的方法論

法學研究的方法論,關於法學研究方法的理論。這種理論當然要論及法學研究的各種方法、方式,而研究方法又在法學研究工作中有關鍵、指南的作用,決定著法學研究的方向和成效。法學的研究方法科學與否、正確與否,直接關係法學的性質及其科學性的程度。所以,法學研究的方法論,不但是法學、法學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正確開展法學研究的先決條件,往往需要在法學學科、特別是法理學的緒論或導論部分予以闡明。一門科學的方法,反映著一定的世界觀。人們總是首先從一定的世界觀出發,來對待和觀察被研究的對象的。從這種意義看,一定的世界觀也是一定方法論的基礎,它決定著這種方法論的性質、內容。從而世界觀性質的哲學方法,在法學研究的方法論中,總是占有核心、關鍵的地位。以不同的世界觀為基礎的法學,其方法論也不相同。馬克思主義法學,馬克思主義法理學,是以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為理論基礎的,所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馬克思主義法學和法理學研究方法或方法論的核心和基礎。一門科學的研究方法,除了包括其核心或基礎部分即哲學的方法以外,通常還包括一般的科學方法、特殊的科學方法和該科學專有的方法。法學研究的方法論,不僅涉及法學研究中哲學方法的運用,而且也涉及法學研究中一般科學方法,特殊科學方法和法學本身專有的方法(專門法律方法)的運用,也涉及隨著科技的發展,把新的科學發現和知識,技術引入法學研究作為方法,以提高法學研究的質量和法學的科學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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