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皇帝

法國皇帝

法國皇帝是法國君主在1804年——1815年和1852年——1870年的正式稱號,有別於法國國王。1804年11月6日,公民投票通過了共和十二年憲法,法蘭西共和國改為法蘭西帝國

基本介紹

拿破崙一世,拿破崙三世,

拿破崙一世

1804年5月18日,元老院通過決議宣布拿破崙·波拿巴為法蘭西人的皇帝,並且宣布實行國家元首的世襲制符合法國人民的最大利益。為提請全國公民投票批准世襲制,頒布了新憲法。11月,提倡世襲制的新憲法以絕對多數票通過,正式宣布法國為帝國,把共和國政府託付給一位世襲的皇帝,這就是法國歷史上的“共和十二年憲法”。
1804年12月2日,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執政府的第一執政拿破崙·波拿巴(法語:Napoléon Bonaparte)在巴黎聖母院加冕,稱號為“法蘭西人的皇帝”,是為拿破崙一世,開始了法蘭西第一帝國波拿巴王朝的十年統治。他並不是由當時的教皇庇護七世加冕,而是自己將皇冠戴到了頭上,然後為妻子約瑟菲娜·德博阿爾內加冕為皇后,以示他的權力至高無上,不受教會控制。
拿破崙稱帝後,進一步加強中央政府和他個人的權力,皇帝一人掌握最高行政權,由國務會議(Conseil)協助。參加會議的大臣由皇帝任免。正式建立了帝國的貴族等級制度,直至1814年,拿破崙下詔冊封了3600個貴族爵位,其中1600個騎士,1090個男爵,388個伯爵。還有30個公爵和4個親王。引人注目的是在這些帝國新貴族的成員中,舊貴族的比例達22.5%,幾乎占1/4。這些享有貴族稱號的文武高級官員,除享受高薪之外,還有巨額年賞和封地。
新的貴族特權等級的出現,明顯地違背了大革命的政治原則,權力機構日漸腐敗,機制運轉嚴重失靈,腐蝕了帝國的政治基礎,起到了最終摧毀大革命成果的作用,促進了帝國危機的加深。
後拿破崙在萊比錫戰役中敗於第六次反法同盟聯軍,被迫退位,但保留“法蘭西人的皇帝”稱號,每年領取250萬法郎年金,並被囚禁到厄爾巴島。波旁王朝復辟了。
波旁王朝的倒行逆施,激起了法國人民的滿腔仇恨,也構起了對拿破崙的懷念之情。1815年2月26日,拿破崙利用人民對復辟王朝的仇恨心理,帶領1000人,從島上逃出,渡過大海,於3月20日重返巴黎。在大批軍官和公民的簇擁下進了杜伊勒里宮,路易十八倉惶出逃,拿破崙重登皇位,重新統治法國近100天,史稱“百日王朝”。
拿破崙重登帝位,引起了歐洲君主的恐懼與仇視。正在維也納舉行分贓會議的各國君主,為對付重登皇位的拿破崙,拼湊了第七次反法聯盟,動員了上百萬軍隊圍攻法國,拿破崙組織了50萬軍隊迎戰。1815年6月18日,在比利時的滑鐵盧鎮(布魯塞爾以南20公里)展開決戰,雙方損失慘重,法軍損失4萬,英軍損失1.5萬,普軍為7000。拿破崙一生中的最後一仗以失敗而告終。
6月22日,拿破崙再次退位,並被反法聯盟取消皇帝稱號。不久被流放到遠離法國的大西洋上的聖赫倫那島上,法蘭西第一帝國最終覆滅。1821年5月5日,拿破崙逝世,終年52歲。

拿破崙三世

1852年12月2日,法蘭西第二共和國總統、拿破崙一世之侄、波拿巴家族路易-拿破崙·波拿巴(法語:Louis Napoléon Bonaparte)加冕稱“法國人的皇帝”是為“拿破崙三世”。開始了法蘭西第二帝國的統治,波拿巴王朝帝制再度復辟。
根據多次補充的帝國憲法,皇帝是國家元首,統率軍隊。擁有宣戰、媾和、結盟、訂立商約和特赦;任命政府與地方官員;批准公共建設工程;決定是否將法案送交立法團討論等權力。
後在普法戰爭色當戰役中法軍大敗,拿破崙三世被俘,國內爆發革命,其帝位被廢,第二帝國和波拿巴皇朝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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