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農業指導法”是法國政府指導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主要法律。1960年8月頒布第一個農業指導法。1962年8月和1980年7月又先後頒布了兩個農業指導法作為補充。主要內容為:(1) 推廣先進技術,合理利用土地及其他農業資源,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2) 消除從事農業和其他行業在收入上存在差別的原因,“使農業公平地參加利潤分配”,並保證農業勞動者享受有效的社會保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國“農業指導法”
- 定義:是法國政府指導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主要法律
(3) 調整農業結構,通過向老年農場主提供“退休終身補貼”的辦法,鼓勵其放棄經營或自動出賣農場,以擴大經營規模。此外,在支持農產品出口和開發山區及落後地區方面也規定了若干措施。農業指導法在實施過程中,法國政府和歐洲經濟共同體提供了大量投資、貸款和補貼,對縮小法國城鄉收入差別、加速土地集中,促進農業生產增長和農業現代化進程起了相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