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環境

法制環境是影響政府以及其他公共部門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環境。對於公共部門管理活動而言,法制環境起著規範和保障的作用。法制環境的優劣,是反映一個社會、一個國家公共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標誌。法制環境的基本因素主要包括: 憲法、法律、法規的功能與效應; 法律制度和法律價值觀的特點,例如,人權保障和法律審判的規定,以及法律程式的制度化和穩定性程度; 各個公共部門特別是政府機關的權力分配關係; 立法程式等等。在現代社會中,法制環境對公共秩序的獲得,公共管理活動的正常化、可持續化,甚至是在公共管理人員為自己所作決定而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都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制環境
  • 外文名:legal environment
  • 釋義:一個國家的法律和制度
  • 內容:法律和制度方面的建設
  • 對象:立法、執法、司法
法制”一詞有多種含義。一種是指一個國家的法律和制度,這種意義上的法制,實際上是靜態意義上的法律制度,即一個國家的法的整體;第二種含義是指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對法律實施的監督等活動和過程。這是指動態意義上的法制,即將法制看作是一個立體式的系統。人們通常講的法制系統工程就是這種法制環境的含義。
法制環境側重於對法律和制度方面的建設,而法治環境則側重於整體概念,如還包括法治氛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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