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財政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財政局
  • 所屬部門:泉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泉州市
  • 現任領導:李清景(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稅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財稅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財稅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按規定組織實施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規章制度。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執行市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級財政專戶;負責制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按規定提出地方稅種的增減和稅目、稅率的調整建議;參與稅收政策的研究,結合本地區實際提出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收政策的建議;根據預算的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六)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規定,負責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七)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訂全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落實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按規定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債,防範財政風險。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會計委派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規範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牽頭起草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財政性資金的管理。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信息、新聞宣傳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和績效評估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財務(包括直屬單位會計核算)、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公務車輛、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綜合科
參與研究提出工資、津貼等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以及住房改革政策意見,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承擔分管部門預算和彩票財政管理有關工作;參與承辦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管理辦法;負責政府性基金有關工作。貫徹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擬訂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審核、匯總編制市直部門和執收單位的非稅收入年度預算;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負責指導全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系統的網路建設與維護;管理財政票據,負責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改革工作;開展非稅收入征繳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工作。
(三)法規政研科
  負責組織全市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綜合協調依法行政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簡政放權、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等“放管服”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核及組織聽證;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辦理有關稅收減免、返還、退付等事項;負責綜合分析,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分析,重點行業(產業)稅收變化及對財政收入的影響分析,掌握行業(產業)發展趨勢、政策需求等情況,分析預測行業(產業)未來稅收貢獻,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重大財政支出政策執行效果分析,重大支出模型設計分析,為財政預算編制和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供決策參考;負責政策研究,組織開展事關財政改革發展、財政資源配置、創新財政管理、提高財政績效等方面的課題研究;配合上級財政部門開展稅收政策調研,提出地方稅種的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收政策調整等建議。
(四)預算科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決算草案,辦理市級預算調整事項;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承擔市直部門綜合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協調收入征管部門組織財政收入;擬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承擔市對(縣、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和上下級財政結算工作;負責綜合性、政府性基(資)金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
(五)國庫科
  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組織預算執行及統計預測,管理財政總核算及決算;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財政性投資項目銀行賬戶;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國債發行、兌付。
(六)行政政法科
  承擔分管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牽頭組織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訂市本級相關行政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相關財政政策及行政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按規定承擔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外事和涉外經費。
(七)教科文科
  承擔分管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實施《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有關專項資金;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擬定市屬旅遊企業稅後利潤政策。
(八)經濟建設科
  承擔分管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價格調節基金;參與擬訂市級政府性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
(九)農業科(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分管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按規定承擔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起草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牽頭組織全市農村公益事業債務管理工作;負責村級“三項經費”、“一事一議”財政性資金管理及農村公益建設相關問題的研究;參與制定農村綜合改革涉及的財政轉移支付方案的測算和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工作,牽頭管理全市農村改革性財政資金。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社會保障科
  承擔分管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離休幹部“兩費”、就業和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落實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承擔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
(十一)資產管理科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里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費用標準;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審批;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下級財政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十二)企業科
  承擔分管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研究產業政策、企業分配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市屬國有企業財務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按規定管理市級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按規定承擔市屬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並組織實施績效考核評價;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財務監督管理;按規定承擔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外經貿、外商投資和境外企業的財務制度管理。
(十三)債務管理科
  貫徹執行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市本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指導、監測地方政府性債務,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信息系統,防範地方政府性債務財政風險;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性債務貸款項目工作;按規定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債工作。
(十四)會計科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負責會計法規、規章和相關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會計信息化工作;指導和管理會計委派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市會計學會工作。
(十五)行政審核審批科
  負責會計代理記帳機構的認可審批;受理有關行政事業單位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財政登記與變更核准事項和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事項;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協調有關工作。
(十六)監督檢查分局
  加強市級財政監督的各項措施,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問題,提出加強財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議;按規定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相關社會經濟中介組織行業執業質量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監督檢查局內各單位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情況,監督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等。
(十七)績效管理科
研究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政策,研究建立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制定與績效管理有關的預算績效目標設立、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績效評價及評價結果反饋套用等相關的制度、方法;組織和指導市級預算單位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進行抽查和再評價,反饋並提出結果套用的政策建議;指導縣(市、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庫和中介庫,組織並監督專家和社會中介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十八)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市政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擬訂政府採購管理辦法,監督和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管理政府採購信息;受理市級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制度;負責組織查處控購方面的違規事項;承擔市政府採購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九)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險、計畫生育、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十)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泉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根據授權和委託,承擔財政投資項目預決算審核的具體事務;參與財政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評估和項目實施方案的評審;根據授權和委託,參與對財政投資項目的管理和財務監督;跟蹤檢查監督財政投資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編報項目和資金使用的月進度;總結和推廣節約資金的經驗和辦法
泉州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配合財政國庫管理部門建立國庫單一賬戶;具體負責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核算、網路系統維護、國債與國庫資金管理;提供預算實際支付情況查詢以及監督檢查等;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泉州市財政票據中心
負責本級收費票據的發放、核銷、稽查及監督管理工作。
泉州市非稅收入中心
根據市財政局授權和委託: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徵收的監管工作;及時分析、反映非稅收入收繳完成情況;配合開展非稅收入政策執行情況等專項檢查;協助做好非稅收入代理銀行履行委託代理協定的綜合考評;組織全市教育費附加徵收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泉州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中心
參與研究制定PPP政策制度;負責諮詢服務、識別論證、信息披露、項目推介、宣傳培訓,基金對接服務等工作;為招標採購、項目契約等環節提供相關技術支持;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市本級PPP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牽頭組織審核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負責市本級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諮詢機構庫、專家庫的管理和維護;會同相關業務科室審核提出年度PPP項目支出預算安排意見,對項目進行績效評價;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泉州市財政投資中心
根據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授權和委託,統一承辦財政投資資金的投放和運營管理;收集、匯總、分析和反饋資金投資的信息和資料,配合有關部門參與財政投資投放前的前期評估;根據授權和委託,負責參與財政投資資金的參股、控股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資金管理;參與財政投資資金的收益和清算,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負責對財政投資資金投放後跟蹤管理,定期編匯和報告財政投資資金的投放、經營、收支、效益和使用情況;承擔國債發行、兌付、流通轉讓、調運等具體工作;根據國家投資政策和投資結構變化,分析、研究提出財政投資資金的投放方向和管理手段意見和建議,為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決策提供依據;承辦財政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投資資金的管理任務;根據市財政局授權和委託,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一運營,並開展資本性投資和為項目融資提供擔保。

現任領導

李清景:黨組書記、局長
任秀斌:黨組成員
莊堯森:黨組成員
肖金樹:副局長
陳世強:總會計師
王慶福: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麗蓉:副局長
杜偉峰:副局長
賴發澤: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黃雙基:副調研員
(參考資料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