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2021年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政務公開機制,深化重點領域公開,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全力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年內,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28條,機構設定類信息13條,政策檔案類信息5條,業務工作類信息14條,人事任免類信息132條,其他類信息64條;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其中網際網路受理4件,信函受理1件,均按期答覆,答覆率100%。
  (一)加強權力配置信息公開。根據福建省地方標準《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規範》及“三定”規定,重新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權力和依法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責,及時調整權責清單並對外公布。同時,依法公開我局工作職能、機構設定等信息,主動接受民眾諮詢和監督。目前,市公安局權責事項共415項,其中行政許可37項、行政確認7項、行政處罰228項、行政強制45項、行政徵用2項、行政獎勵6項、行政監督檢查37項、其他行政權力32項、公共服務事項21項。
  (二)規範基層政務公開。對照上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梳理我市戶籍管理領域的職責許可權和公共服務事項,組織編制、對外公布《泉州市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明確了18個方面67個戶籍業務辦理事項的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象、公開方式、公開層級等要素,有力提升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三)升級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直部門政府網站整合遷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對泉州公安公眾服務網進行升級改版,並於4月中旬遷移至泉州市政府網站群統一技術平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公開辦《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統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格式,規範信息公開欄目建設,為人民民眾提供更優平台服務。
 (四)注重政策措施解讀。堅持“誰起草、誰解讀”,實行政策檔案與解讀方案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三同步”,對我局制發的、與民生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的政策檔案進行解讀,便於公眾了解、理解政策。年內,發布政策解讀信息14條,主要涉及戶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信息。如我局主動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影響,在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機關構建“親清型”警企關係十二項舉措》《泉州公安交管部門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和方便民眾出行辦事十項措施》等措施的同時,同步組織相關業務警種和部門,依託泉州公安公眾服務網、報刊雜誌、微信公眾號等,跟進解讀相關措施,積極為民眾解疑釋惑,全力推動措施落地落實。
  (五)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健全完善公安新聞發言制度,持續推進“泉州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建設,圍繞民眾關注、社會關切的話題、事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高效回應社會關切。如針對泉州鯉城欣佳酒店涉事故網路謠言,“泉州網警公開巡查執法”帳號及時發布3條闢謠帖文,有力回應社會關注熱點,單條閱讀量達40萬,被《中國青年報》《環球網》《中國經濟網》等央媒轉發。2月5日18時許,部分網友在微博發布“關帝爺託夢百姓,真身今晚巡城,請大家齊放鞭炮。保庇百姓平安……”貼文,導致不明真相民眾擅自燃放煙花爆竹。@泉州公安在當晚23時許第一時間發布警方提醒,提醒廣大民眾自覺遵守泉州中心市區禁炮規定和市政府相關通告,不信謠、不傳謠。
  (六)強化政務公開保障。根據領導分工和人事變動情況,適時調整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相關單位政務公開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局屬各單位年度工作綜合考評範疇,發揮考評的槓桿和導向作用,全力推動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31
  +6
  355526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20
  +1
  163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179
  +49
  4880
 行政強制
  41
  +4
  102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46
  +2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80
  7293.63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1
  0
  0
  0
  0
  0
  1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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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5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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