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各金融機構: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閩政辦〔2014〕2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大做強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推進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
一、擴大掛牌企業規模。,二、做好股權登記託管。,三、提供綜合融資服務。,四、積極發展會員和投資者。,五、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和管理。,
一、擴大掛牌企業規模。
制訂促進我市非上市企業進入場外市場掛牌融資工作的鼓勵政策。同等條件下,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掛牌企業優先納入上市後備企業,優先享受市政府設立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共擔資金、農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等各類專項基金的政策扶持。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和泉州台商投資區應於2014年6月底前出台推動當地企業進入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掛牌的政策措施,協助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在其轄區內開展業務培訓與市場推介活動,有條件的地方可共同設立企業掛牌工作機構,確保2014年底前實現掛牌企業突破300家的工作目標。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完成2014年企業掛牌任務情況(具體分解表見附屬檔案),將作為市政府考核其推進“金改區”建設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要建立按季通報制度,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各單位完成企業掛牌任務情況,市金融工作局要對各單位推進企業掛牌工作加強指導。
二、做好股權登記託管。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及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的平台作用,妥善組織存在股權代持等管理不規範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完成合法確權手續後,到海峽股權交易中心進行股權登記託管;泉州銀行和泉州、晉江、石獅、南安等農商行要按照財政部等五部門《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內部職工持股的通知》(財金〔2010〕97號)要求,將包括內部職工股在內的全部股份集中登記託管到海峽股權交易中心;鼓勵組織形式已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後備企業和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行、票據服務、金融服務以及民間資本管理等具有融資性功能的準金融機構,到海峽股權交易中心進行股權登記託管。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辦理上述股權登記託管事宜,提供優質、高效和便捷服務。
建立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在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登記託管的股份有限公司,當發生股權變更、質押等事宜時,由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根據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與該企業簽訂的相關協定,無償幫助企業到其註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質押登記等手續。轄區內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後,到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積極支持掛牌企業到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辦理股權登記託管手續。
三、提供綜合融資服務。
一是在泉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建設,在對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掛牌企業的綜合授信額度之內,進一步細化每家掛牌企業的單獨授信額度。同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依託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開展委託債權投資業務,探索股權質押貸款業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建設情況,將作為市政府考核其支持和推進“金改區”建設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二是鼓勵不能進入全國性市場發行債券、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各類企業依託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定向發行私募債,支持掛牌企業利用全國性市場發行債券、轉板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或直接赴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三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依託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發行收益權產品,支持轄內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專項貸款,助推企業改制掛牌。四是引導市內外各類私募投資基金投資入股掛牌企業,並推動掛牌展示企業申請成為掛牌交易企業。
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要爭取成為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的金融要素登記託管與交易平台,積極參與排污權、林權、碳排放權等要素市場建設。
四、積極發展會員和投資者。
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應積極向上爭取政策傾斜,進一步完善會員收費和投資者開戶制度,吸引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準金融機構、股權(創業)投資公司以及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申請成為其會員,授權符合條件的本地推薦會員或其他機構從事投資者開發、開戶工作,適當擴大投資者開戶網點。興業證券泉州分公司要按照總部統一安排,進一步發揮自身優勢,認真做好投資者開戶工作。支持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行、票據服務、金融服務以及民間資本管理等準金融機構參與市場交易。
五、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和管理。
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要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掛牌企業的融資需求,定期組織融資路演活動;依託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官方網站和泉州金融服務網,做好市場宣傳、輿論引導和案例剖析工作;關注媒體對掛牌企業的負面報導,及時要求其核實情況並作出回應;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發現掛牌企業涉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予以公告並說明情況,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配合縣(市、區)政府,泉州開發區、台商投資區管委會做好對違法違規掛牌企業的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對接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泉州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動態監測掛牌企業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要按屬地原則做好掛牌企業的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
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要認真做好掛牌企業和會員後續培訓工作,積極開展投資者教育工作,同時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向上爭取政策傾斜,不斷引進高素質金融人才。海峽股權泉州交易中心開展的培訓、論壇或引進的金融人才,符合《泉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引進培養暫行規定》(泉金〔2013〕3號)有關要求的,優先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