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間王劉元殺人案,此案發生於西漢宣帝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間王劉元殺人案
- 出處:《漢書·元帝紀》《漢書·景十三王傳》
- 涉及人物:河間王劉元
- 發生年代:西漢
案件經過
西漢宣帝時,河間王劉元娶已故廣陵厲王、厲王太子、中山懷王的姐妾廉等人。甘露年間(公元前53年至前50年),冀州刺史敞以此事上奏,宣帝命令廷尉審查,逮捕了廉等訊問,劉元迫脅七人自殺滅口。有關部門請求判處劉元死刑,宣帝沒有批准,僅下詔削奪他封國內的兩個縣、一萬一千戶。元帝建昭元年(公元前38年),劉元因事對少史留貴發怒。留貴恐怕被殺,便越牆逃出,劉元即派人殺死了他的母親。有關部門上奏此事,認為劉元賊性不改,不可擔任國君,請求以賊殺不辜罪廢黜他的王位,遷徙到漢中郡房陵縣居住;得到元帝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