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環境保護局

河津市環境保護局成立於1988年11月,位於龍崗路8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津市環境保護局
  • 成立於:1988年11月
  • 位於:龍崗路89號
  • 幹部職工:147人
簡介,職責,組織機構,

簡介

現有幹部職工147人,其中行政人員14人,事業人員133人,本科以上學歷21人,專科學歷53人,中專學歷59人。設有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紀檢組長1名。共有17個股室,其中內設股室5個:辦公室、開發監督股、污染控制股、法制宣教股、監察室。下屬事業單位12個,監測站、監察大隊、稽查隊、應急中心、信息中心、中心環保所、清澗環保所、下化環保所、樊村環保所、趙家莊環保所、僧樓環保一所和僧樓環保二所。執法證持有人37名,執法車輛14輛。

職責

河津市環保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編制及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組織編制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2、組織、指導、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負責環境保護獎懲工作。
3、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環境保護執法工作。依法進行環境保護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牽頭組織聯合執法。
4、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特大環境突發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應急、預警工作。負責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5、承擔污染物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6、負責提出全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環境保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和監督。按照管理許可權指導、管理、監督排污費的徵收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
7、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按許可權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活動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8、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三同時”(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限期治理、末位淘汰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9、監督管理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物技術環境安全。
10、負責環境監測的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編制、發布全市環境質量報告和環境狀況公報;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11、組織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及國外環境保護項目、資金技術的引進工作。
12、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等實施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13、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
14、承辦市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提案、議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舉報案件。
15、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局長:原廷建
副局長:柴俊廷、李俊俠、劉 棟
紀檢組長:任唯榮
總工程師:米晉軍
副主任科員:姚淑雲
辦公室:主任 劉 傑 副主任 張鵬英
開發股:股長 薛國傑 副股長 魏紅紅
污控股:股長趙廣城
法制股:股長薛琴香 副股長衛緒增
監察室:負責人張紅敏
稽查隊:隊長韓伯溫
應急中心:主任周四穩 副主任吳 強
信息中心:主任周宇奇
監測站:站長李效科 副站長楊 斌 劉 濤
監察大隊:隊長郝宏平 副隊長孫登峰
下化所:所長衛 鵬
清澗所:所長鬍登科副所長蘭春剛
樊村所:所長郭 傑
僧樓一所:所長薛茂勇
僧樓二所:所長嚴莊宇
趙家所:所長郝天偉副所長武恆有
中心所:所長周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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