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區糧食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糧食流通、糧食產業和糧食儲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收支存計畫和區級儲備糧的收儲、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東區糧食局
  • 所在地區:河東區
  • 職能科室:5個
  • 事業編制:10名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區政府機構改革精神,河東區糧食局為區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授權主管全區糧食工作。
一、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油,下同)戰略性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

主要職責

(二)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糧食購銷有關工作,保障軍民、城鄉居民、災區及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
(三)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等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對全區糧食收購、儲存環節及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全區糧食質量標準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
(五)承擔區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區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儲存、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儲備糧庫資產管理和全區糧食清倉查庫工作;指導全區糧食儲備體系建設。
(六)編制全區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提出有關糧食流通設施區級投資項目的建議,參與有關糧食流通設施區級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
(七)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糧食市場建設與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共同管好糧食市場,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八)負責全區糧食統計、流通信息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東區糧食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河東區糧食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信訪、督查、接待、日常辦公用品採購、辦公自動化、會務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戶籍、綜治、保衛等後勤行政管理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二)河東區糧食局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穩定等工作;承擔機關婦委會、工會工作;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及原國有糧食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河東區糧食局監督檢查科
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糧食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及普法工作。
(四)河東區糧食局調控儲備科(掛產業發展科牌子)
擬訂全區糧油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收支存計畫;指導全區糧食購銷有關工作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
指導大型糧食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編報區級儲備糧年度基建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糧食倉儲管理,承擔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及標準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緊急狀態下糧食運輸管理工作;負責全社會糧食倉儲統計工作;指導糧食行業科學儲糧、規範化管理及農戶科學儲糧;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擬訂全區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標準、檢測制度及有關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糧食工業統計和分析工作;指導糧食系統實施技術改造和生產經營工作;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五)河東區糧食局財務科
組織實施財務法規以及糧食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負責管理區級財政和上級部門下撥的各項儲備糧補貼以及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以及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河東區糧食局機關事業編制10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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