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供銷合作總社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00]109號)精神,河南省供銷合作總社是全省
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為省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正廳級。
河南省供銷合作總社,成立於1949年11月,是全省供銷合作社的行業管理機構。河南省供銷社現有省轄市供銷社18個,縣級供銷社132個,基層供銷社1794個,社有企業3181個,經營服務網點6.4萬個,資產總額500億元,所有者權益200億元,幹部職工46萬人。省社機關2000年被省政府列為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省社本級現有直屬企業25家,事業單位7家,加盟企業9家,行業協會9個。2011年,全系統完成購銷總額3345億元,實現利潤12.7億元,上交國家稅費13.4億元;省社直屬企業完成銷售收入198億元,實現利潤5334萬元。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和實施全省合作經濟發展和農村現代流通的政策和規定。
(二)負責制定全省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省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組織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資產、資金、資本、資源的整合最佳化和管理。
(三)負責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協調、監督、服務、教育培訓職能,落實國家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和措施。
(四)負責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再生資源和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建設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搞活農村商品流通。
(五)負責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推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活躍城鄉商品流通,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
(六)受政府委託,負責開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民技能培訓,提升農民和農村專業技術人才素質。
(七)行使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負責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和資產安全及指導全系統加強社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建議,依法維護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負責指導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開發工作,加強對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
(十)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交辦的其他工作。
省社領導
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呂彩霞
黨組成員、監事會主任 劉延生
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 孫新德
黨組成員、監事會副主任 王國鎖
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 張 政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鐘蜀豫
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 劉清民
副巡視員 李若硯
副巡視員 李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