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關於共建河南師範大學的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關於共建河南師範大學的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時間是2015年08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關於共建河南師範大學的意見
  • 發文字號:豫政〔2015〕52號
  • 發布時間:2015年08月14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教育部有關司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進一步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師教育質量,推動糧食生產核心區、中原經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河南省政府和教育部決定共建河南師範大學,並達成如下意見:
  一、河南省進一步加強對河南師範大學的領導和支持
  (一)把河南師範大學作為河南省高等教育建設的重點,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項目、經費、政策等方面予以重點安排和優先支持。
  (二)加大對學校的經費投入,在兩年內將河南師範大學生均撥款經費提高到教育部直屬同類高校水平。積極支持學校基本建設,在債務化解、徵收土地、校舍建設、資產劃轉、校辦產業、後勤社會化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
  (三)進一步整合教育、科技資源,創新體制機制,支持學校牽頭組建“河南省教師教育協同創新聯盟”,發揮學校在河南省高校布局調整、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整體水平和辦學效益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
  (四)支持河南師範大學全面深化綜合改革,將其作為高校綜合改革試點單位,進一步落實和擴大辦學自主權,總結推廣改革經驗。支持學校本科教學改革與教學工程建設、卓越教師培養計畫實施和教師教育專業綜合改革,建設國家級教師發展示範中心和各級各類教師培訓基地,完善學校與政府及高職高專、中國小(含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聯合培養教師機制。
  (五)支持學校高層次人才隊伍、重點學科、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設,在博士和碩士學位點及招生計畫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學校在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
  二、教育部對河南師範大學改革發展給予指導和支持
  (一)指導學校深化綜合改革,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科學定位,辦出特色。指導學校建設現代大學制度,健全科學決策、民主管理機制,大力推進依法治校。指導和幫助制訂和實施戰略發展規劃、學科建設規劃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
  (二)加強對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等方面的指導。在人才培養、學位點建設和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協同創新中心培育等方面給予指導與支持;在博士生招生指標以及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等方面統籌考慮給予支持。
  (三)支持學校開展教師教育改革創新。指導開展教師教育綜合改革,在卓越教師培養計畫、國培計畫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支持學校高層次人才和管理團隊建設,在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等方面給予扶持,在大學校長培訓、高校中青年幹部培訓中增加名額。
  (五)支持學校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在學校引進優質教育資源、與境外有關高校加強教師教育領域合作辦學、人才海外培訓和海外孔子學院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
  (六)支持與教育部直屬高校開展學習交流與合作。
  三、河南師範大學要深化改革、提升辦學水平和服務能力
  (一)結合本校實際深化綜合改革,著重解決影響本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不斷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大力推進依法治校,加強章程建設,健全科學決策、民主管理機制,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為省內高校深化綜合改革提供可複製可借鑑的經驗。
  (二)合理定位,以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教育質量為主線,進一步強化教師教育特色。與政府、中國小建立協同培養師範生機制,將社會需求信息反饋到教師培養環節。最佳化整合教師教育資源,促進教師培養、培訓、研究和服務一體化,為教育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三)緊密結合區域發展實際,不斷深化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調整學科專業結構。加強實踐育人,構建與政府部門、行業企業、科研院所協同育人機制,培養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質人才。
  (四)發揮高校在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等方面的人才資源優勢,打造新型高校智庫,提升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四、共建實施
  在共建過程中的實施細則及具體事宜,由河南省、教育部組織河南師範大學具體研究確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 教育部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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