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牧業經濟學院記者團

河南牧業經濟學院記者團

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大學生記者團,隸屬中共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委員會宣傳部,始建於2001年。2008年11月加入中國高校傳媒聯盟,並成為中國(河南)高校傳媒聯盟理事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牧業經濟學院記者團
  • 外文名:College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economy of Henan province college student journalists
  • 創建時間:2001年
  • 隸屬部門:河南牧業經濟學院黨委宣傳部
  • 現任團長:溫瓊(龍子湖)
組織職責,成員組成,對外交流,部門簡介,章程條例,總綱,章程細則,

組織職責

大學生記者團自成立以來,一直以“拼搏進取、自立自強、奮發有為的精神,關注親情友情。”注重其成員新聞寫作、活動策劃、組織協調等綜合能力的培養。歷屆成員在學校各級領導關懷和指導下,用獨特視角觀察校園、審視社會、關注生活、緊握時代脈搏,在全校範圍內廣泛開展各項宣傳報導工作,對大學生活的點點滴滴進行“原生態”反映,贏得了廣大師生的支持和讚賞。
記者團日常工作主要負責校內新聞采寫、通訊報導、人物訪談等,並協助校黨委宣傳部做好《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報》的編輯和發行、外宣、精神文明建設等宣傳報導工作。
15年風雨歷程,15年薪火相傳,大學生記者團已逐步發展成為一個組織嚴謹,紀律嚴明,集學術性、創新性、實踐性為一體的、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和獨特魅力的綜合性大學生組織。全體成員正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學校的各項宣傳報導工作,與全校師生一起為我校實現更名為河南牧業經濟大學的光榮夢想而努力奮鬥!

成員組成

記者團現有成員,多半是全校各個院(系)的優秀在校學生。其成員還多次被校黨委宣傳部被授予“優秀大學生記者”、“宣傳報導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學生記者除在各項宣傳報導工作中表現突出以外,還多為學校各類獎學金的獲得者,團內畢業生一直保持就業整體質量明顯高於全校平均水平。

對外交流

大學生記者團為《鄭州日報》校園記者站,《鄭州晚報》大學生記者站。學生記者除在《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報》發表訊息、通訊、文學作品外,其作品多次在中國高校和河南高校校報新聞評比中獲獎。

部門簡介

采編部:協助學生編輯做好校報的采稿、編輯和校對工作
文宣部:負責記者團對內對外的宣傳工作和各項文體活動的組織、人員安排。
辦公室:負責大學生記者團值班、簽到、辦公室管理等。
外聯部:負責協會的對外聯繫與交流和協會內部的聯絡工作。
新媒體部:加強學生記者團的網站建設、微博、微信建設,及時上傳新聞和管理網站留言。
攝影部:負責大學生記者團團內各類項目活動的攝影與採風。同時根據黨委宣傳部有關工作要求,協助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方案,並為加強與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積極倡導開展相關文化活動

章程條例

總綱

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是唯一隸屬於校黨委宣傳部的校級學生社團,以服務校報、服務學校新媒體建設、做好學校對內對外宣傳為宗旨。大學生記者團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實履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高舉科學發展觀的旗幟,貫徹以人文本的理念,弘揚文明進步新風。
團風:團結活潑篤誠創新
社團文化:大學生記者團提倡拼搏進取、自立自強、奮發有為的精神,關注親情友情。

章程細則

第一章成員
第一條大學生記者的招聘與解聘
招聘:凡我校學生,思想進步,熱愛新聞事業,有一定的文學功底,責任心強均可報名應聘。應聘時交書面申請一份和文學稿件(詩歌除外)兩篇,經過演講、筆試、面試答辯三輪考核及一個月試用期後由理事會確定為大學生記者,發放記者證,名單通報全校及所在系領導。
解聘:(一)、違反校規校紀和本社團章程被開除
(二)、自願退出,退出時交書面申請一份,由理事會研究後予以除名
以上兩種情況均收回記者證並通報所在系。成員畢業時自動解聘。
第二條每學期末召開民主生活會,理事會成員在團全體會議上作述職報告,開展廣泛的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三條記者證是大學生記者身份的證明,每位大學生記者都應妥善保管、規範使用。
第四條國語是大學生記者採訪時的標準語言,每位大學生記者都應堅持說國語、說好國語。
第五條每年各評選一次“優秀大學生記者”,“新聞宣傳先進個人”人數原則上不多於總人數的四分之一。優秀大學生記者、新聞宣傳先進個人將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品。
第六條積極配合校團委每期一度的“社團先進個人”、“社團先進工作者”評選活動,“社團先進個人”、“社團先進工作者”由全體成員公開選舉,也可由理事會推薦評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大學生記者團實行團長負責制,團長對團內外事務負全責,同時對黨委宣傳部負責,副團長、學生編輯、各部部長對團長負責,學生編輯同時對校報編輯部負責,采編部部長、新媒體部同時對學生編輯負責,副部長同時對團長和正部長負責。
第九條大學生記者團理事會由團長、副團長、學生編輯、各部正副部長組成。必要時可設團長助理,協助團長處理協會日常事務。協會成員分屬各部。
第十條理事會成員的任免
各部正副部長由選舉產生,副團長由團長任命,團長、學生編輯由上任團長提名,記者團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並報黨委宣傳部批准。學生編輯也可在記者團外部招聘,招聘初試工作由團長負責(此種情況下學生編輯不可兼任團長)。團長對副團長、各部部長有罷免權。不稱職的團長、學生編輯由黨委宣傳部罷免。換屆時上屆理事會應做好對下屆理事會的培養和交接工作。
第十一條團內重要事宜需經理事會集體討論研究,重大決議需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贊成方可通過。團長不能以個人意志做出決議,但對各項決議有否決權。
第十二條理事會成員的職責及要求
1、團長:統籌管理記者團內外各項事務,主持日常工作。對記者團發展方向、活動策劃負總責,對制定整體工作計畫負總責;經常與校報編輯部、宣傳部老師溝通,接受任務並部署記者團成員完成;考核各個時期工作計畫的實施情況和各部的工作業績;根據實際需要調整理事會;召開組織會議,布置工作聽取意見;做好協會自身建設工作。
要求:具有明確的政治方向和較高的政治素質,服從黨委宣傳部的領導。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和管理能力,能夠運籌帷幄、把握全局。善於思考,具有冷靜、全面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有較強的民主意識,作風正派,樂於奉獻,不計個人得失,關心同學,對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很強的事業心。
2、副團長:協助團長處理日常事務。參與活動的策劃和工作計畫的制定;監督和考核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及各部工作實績,並向團長匯報;記錄各個時期的工作情況;蒐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查找工作中的失誤和不足,交於理事會共同研究解決;主抓記者團的紀律和考勤;主持例會和各項臨時會議;負責校報發放工作。
要求:除與團長要求相同外,還要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並要求與團長的工作協調一致。
3、學生編輯:協助校報編輯部做好每期校報的采稿、編輯、校對和定版工作。根據校報需要組織採訪;安排針對某個主題的寫稿任務;掌握文章的思想導向;指導大學生記者寫稿的方向和內容;在記者團例會上通報校報的工作進展情況;點評每期校報,加深記者團成員對校報的認識;布置大學生記者完成一些采稿、編輯和校對的具體工作。
要求:具有明確的政治方向,服從校報編輯部的領導。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文學素養,做事認真細緻、有耐心。對文章的思想性和藝術性有公正的鑑別能力。
4、采編部:協助學生編輯做好校報的采稿、編輯和校對工作。協助編輯做好各類採訪和寫稿任務的安排;保管各報箱鑰匙,定期取稿,對收集的稿件進行初步審閱和修改,並歸類存放;向編輯推薦質量高的稿件;把可用稿件輸入電腦;記錄大學生記者投稿情況並在例會上通報、點評。
要求:除與學生編輯的要求相同外,還要求有較強的資料整理、歸檔保管能力,一定的計算機套用水平,並要求與編輯的工作協調一致。
5、文宣部:負責記者團對內對外的宣傳工作和各項文體活動的組織、人員安排。負責各項活動的前期及後期宣傳;海報、版塊的製作、張貼;組織對內對外宣傳活動,擴大對外宣傳,提高記者團影響力;排練文藝節目,活躍例會和活動氣氛;建立並維護記者團網頁。
要求:具有一定的書法繪畫水平及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有一定的文藝基礎,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6、辦公室:負責大學生記者團值班、簽到、辦公室管理等,組織部門召開各種會議及做好會議記錄,日常工作安排,建立記者團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活動場所的聯繫與選定,組織分配校刊雜誌的發放任務,管理本團的經費及一切事務開支。建立記者團成員檔案,做好本團內部存檔工作,為其他部門提供查閱服務,按規定做好收、發檔案管理,建立良好的文字存檔制度。
要求:做事認真負責,性格正直、剛毅、鐵面無私。
7、外聯部:負責協會的對外聯繫與交流和協會內部的聯絡工作。與校內各社團、各兄弟院校的記者協會、文藝性社團和一些社會團體、企業進行廣泛的聯繫與交流,為協會的發展爭取更多的資金、物質和經驗等支持,為協會舉辦活動創造有利條件;對外樹立本協會的良好形象,擴大協會在校內校外的影響力;出席校學生會社團部例會。
要求:形象氣質良好,有較高修養,有較好的口才和公關能力,性格活潑外向,舉止從容大方。
8、新媒體部:加強學生記者團的網站建設、微博、微信建設,及時上傳新聞和管理網站留言。充分利用網路媒體以加大學生記者團的影響力,以及校園網的新聞更新、審核和編輯工作。
要求:有一定文字功底,擅長網路技術。
9、攝影部:負責大學生記者團團內各類項目活動的攝影與採風。同時根據黨委宣傳部有關工作要求,協助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方案,並為加強與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積極倡導開展相關文化活動。
要求:愛好攝影,有簡單的攝影、處理照片效果基礎。
10、各部副部長:職責同各部部長,協助各部部長做好本部工作。
要求:除與各部長相同外,還要求與部長工作協調一致。
第三章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權利:
1、享有大學生記者榮譽,持有記者證,在本校和相關單位對領導、老師、同學進行新聞採訪的權利。
2、大學生記者團理事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記者團的發展方向、活動情況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4、對記者團組織的對內對外各項活動及各種形式的培訓、拓展的參與權。
5、文章在同等水平下的優先發表權,發放校報報紙並取得補助的權利。
6、通過記者團提高寫作水平,鍛鍊能力,提高綜合素質的權利。
第十八條義務:
1、嚴格遵守記者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協會領導,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嚴格執行團內的各項決議的義務,但可保留個人意見。
2、積極投稿,積極採訪,努力為校報做貢獻的義務。
3、團內成員有到校報辦公室值班的義務。
4、在各種場合維護本團的形象和利益的義務。
5、積極參加記者團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培訓的義務。
6、積極向理事會提出各種意見和建議的義務。
第四章記者站
第十九條大學生記者團為《鄭州日報》校園記者站,《鄭州晚報》大學生記者站。記者站負責人應根據記者總站章程選舉產生,也可根據本協會實際情況由理事會推薦任命。記者站採取站長負責制,站長對記者總站負責同時對本記者站負全責,校園記者對站長負責。
第二十條校園記者選拔記者團根據日報、晚報記者站的運行機制和計畫積極培養和發展新的校園記者。校園記者應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從協會內部擇優選拔推薦;根據記者總站的要求也可從我校其它文藝性社團選拔部分校園記者。
第二十一條校園記者應高度重視記者站工作,在完成校報記者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積極投入記者站工作。校園記者享有其記者總站賦予的各項權力,同時也應履行校園記者總站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對工作表現不積極,不履行記者站義務的校園記者,視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情節嚴重者,直接取消其校園記者資格,通知記者總站並收回採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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