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體育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河北省體育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河北省體育局關於印發《河北省體育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通知,為保障我局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的全面公開,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建立“三個公開、三個清單”制度進一步最佳化發展環境的意見》及省有關規定,制定了《河北省體育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請你們遵照執行。

通知,內容,

通知

河北省體育局關於印發《河北省體育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通知
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為保障我局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的全面公開,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建立“三個公開、三個清單”制度進一步最佳化發展環境的意見》及省有關規定,制定了《河北省體育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請你們遵照執行。
2014年12月26日

內容

河北省體育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建立“三個公開、三個清單”制度進一步最佳化發展環境的意見》(冀辦發〔2014〕25號),實行權力清單、運行過程和結果的全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建立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行政權力為省體育局本級各項行政權力。
第三條 對清理後保留的省本級行政權力事項,依照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最佳化運行程式,繪製權力運行流程圖。有法定程式的,按照法定要求細化流程;沒有法定程式的,按照便民原則設定流程。確需保留的前置審批,由有關項目審批部門協助辦理,減少行政相對人的負擔。
第四條 經過審核確認的行政權力清單、權力運行流程等,通過省體育局入口網站予以公開。公開行政權力清單總表及運行流程圖,明確行政權力的項目名稱、項目編碼、實施主體、承辦機構、實施依據等。
第五條 按照政策的不斷變化,動態管理行政權力清單,定期對行政權力清單進行更新,更新後及時在省體育局入口網站向大眾公布。
第六條 行政權力清單和運行流程圖公布後,要將行政權力納入制度體系運行中,明確辦理時限,公開辦理過程及時反饋辦理結果,促使顯性權力規範化、隱性權力公開化,確保公權公用、規範運行、陽光操作。
第七條 健全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強化權力制約監督制度。明確行使權力責任,探索建立與行政權力相對應的責任體系,規範職責許可權,落實責任主體,嚴格責任追究。建立行政權力行使績效評估制度,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績效
第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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