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協會軟體企業評估規範

《河北省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協會軟體企業評估規範》是2016年04月1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協會軟體企業評估規範
  • 標準標號:T/HSIA 001-2016
  • 發行時間:2016年04月15日
  • 實施日期:2016年04月1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姚順義 邢剛 段慧婷 劉倩

起草單位

河北省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協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軟體企業能力要求、評估要求、軟體企業評估機構要求以及監督要求。本標準適用於軟體企業的評估過程。適用於:a、期望建立能力體系或評價自身能力的從事軟體開發和服務的企業或機構;b、受託評估軟體企業能力的軟體行業協會或第三方評定組織;c、意圖評價和選擇軟體產品或軟體服務的提供者的需方;d、需要對軟體企業進行事中、事後監管核查的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投融資機構等;e、其他需要套用的場合。

主要內容

4 總則
軟體企業的評估採用自願原則。
5 軟體企業能力要求
5.1 企業資質要求
企業資質要求如下:
a、具有依法在河北省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資質;
b、以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套用服務和其他相應信息技術服務為其主要經營業務和經營收入來源,並正常運營;
c、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智慧財產權的軟體產品,或者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並能提供相應技術服務;
d、具有從事軟體產品開發和相應信息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e、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範,供信息技術報務的軟體和硬體等設施;
3、有承接信息技術服務相關資質的人員;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6 企業誠信要求
企業誠信要求如下:
a、企業應積極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近三年內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b、企業應對所出具的企業經營財務情況、軟體產品等方面的真實性負責;
c、企業應認真處理客戶的投訴,持續改進客戶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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