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對灤平縣興州行宮項目立項的意見》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3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對灤平縣興州行宮項目立項的意見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0〕22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1年03月14日
檔案全文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關於灤平縣文保所申請搶救性維修興州行宮項目立項的請示》(承市文物發〔2010〕57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該項目的立項申請材料,請參照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工程審批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要求,補充完善項目立項材料,另行申報。
二、申請中涉及保護單位轉讓的問題,請你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辦理。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