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光明戲院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覆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光明戲院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覆》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1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光明戲院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覆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5〕490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6年01月06日
檔案全文
滄州市文物局:
你局《關於光明戲院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滄文物請字〔2015〕27號)收悉。根據國家文物局委託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專家評審意見,經研究,我局對光明戲院消防工程設計方案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該設計方案。
二、對方案提出以下意見:
(一)消防水箱的管道是專用消防供水,應有明確的管網運行說明;明確集水井的作用及與16m3不鏽鋼水箱的關係;補充主要設備的檢驗報告;應核實採用移動高壓水霧滅火裝置,如無必要應取消消防泵設定;評估室內同時採用空氣採樣式早期報警裝置和圖像視頻報警裝置的必要性,如非必要應取消圖像視頻報警裝置。
(二)對設計文本進行認真覆核,刪除與本方案無關內容。
(三)應補充有比例尺和尺寸標註的總平面布置圖,圖中明確市政水源與消防泵房與系統管網的布設關係(平面布置及豎向標高高差),監控中心的位置;圖紙應補充設備安裝詳圖和地埋管線敷設詳圖,並明確技術要求;各分項圖紙應標註管線上下接口部位,並與總圖管網走向一致。
(四)堅持“技術適用、經濟合理”的原則,根據修改完善後的設計方案,適度調減工程概預算。
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對設計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報我局核准。
河北省文物局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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