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廳關於進一步推動保全隊伍安全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公安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公安廳關於進一步推動保全隊伍安全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公消[2012]20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公安廳
- 發布日期:2012年12月31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公安廳
關於進一步推動保全隊伍開展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
2011年5月, 公安部下發了《關於充分發揮保全隊伍作用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1] 16號,以下簡稱《通知》),對保全隊伍開展消防工作指明了方向。《通知》下發一年多來,經過全省各級公安機關的努力工作,有力地推進了全省社會化消防工作。為進一步推動保全隊伍開展消防工作,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引導保全從業單位規範消防安全防範工作。保全員工作在社會單位第一線,具有第一時間發現隱患、消除隱患,第一時間發現火災、撲滅火災的工作優勢。保全隊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既是加強社會消防力量、實現群防群治的有效途徑,也是提升社會防控火災整體能力、有效減少火災和火災危害的現實需要。各級公安機關要指導保全服務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全員的單位(以下統稱保全從業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履行相關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保全服務行業監管的範疇,採取有力措施,紮實推進保全隊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引導自行招用保全員的單位根據《保全服務管理條例》和《通知》要求,分類細化明確保全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保全服務公司根據與客戶單位簽訂的安全防範服務契約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各級公安機關要深入到保全從業單位,檢查工作落實情況,發現職責不明或落實不好的,要責令單位立即整改。
二、進一步明確職責,規範保全隊伍的消防工作。保全從業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內容納入保全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保全員管理制度。保全隊伍在從事門衛、巡邏、守護等保全服務時,應當按照保全服務操作規程要求,認真履行相關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巡邏、守護、安全檢查、報警監控等不同工作崗位的需要,分類細化明確保全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各項保全服務業務規程。一是將防火檢查作為巡邏檢查內容,重點檢查消防器材完好情況、防火門關閉情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及消防車通道暢通情況,及時勸阻和制止違章用火、用電等違反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二是發現火災應及時報警,積極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三是利用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及時撲救初起火災;四是按照單位要求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常識宣傳,提醒員工和公眾注意消防安全。保全服務公司根據與客戶單位簽訂的安全防範服務契約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各級公安機關要督促社會單位根據保全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為保全員配備必需的防火巡查檢查、火災報警、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處置初起火災、消防宣傳等器材和裝備。
三、進一步加強培訓,提高保全隊伍的消防安全素質。保全從業單位要加大保全員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訓力度,嚴格按照《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和《國家保全員資格考試大綱》要求,將消防安全技能培訓納入保全員崗前培訓、在職培訓、換崗培訓的內容。要聘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教育培訓工作,嚴格落實培訓課時和內容要求,確保每一名保全員都能夠明確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熟悉相應的業務技能,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的能力。專門從事建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的保全員,應當按照《消防法》等規定,取得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各地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消防部門積極配合,確保保全從業單位落實保全員消防知識培訓常態化,逐步提升保全員消防業務素質。
四、進一步協調配合,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治安等相關警種要建立健全聯動檢查、信息互通等聯勤機制,充分發揮保全員工作優勢,前移火災防範關口,積極發揮保全隊伍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黨的十八大召開在即,各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要在9月底前組織本地保全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全員的單位組織開展一次包括消防安全內容的全員培訓,消防部門要積極配合,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授課,進一步提高保全員消防業務素質,確保十八大期間的消防安全。
河北省公安廳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