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由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5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
- 頒布時間:1995年12月26日
- 實施時間:1995年12月26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河北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由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5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
河北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由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5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推進企業技術進步,實現經濟成長方式的...
《河北省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條例》是河北省2018年7月27日施行的條例,該條例是為了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增強企業創新活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制定的條例。河北省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條例 (2018年7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企業技術...
(十一)河北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1995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的決定》修正)(十二)河北省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暫行條例(1996年12月17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2011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20年6月2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管理與服務 第三章 科學技術創新重點 第四章 科學技術研究管理 第五章 科技成果轉化 第六章 企業技術進步 第七章 研究開發...
經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5年7月18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20日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科技進步,增強企業市場競爭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及《河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河北省企業技術進步條...
第一條 為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河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民營科技企業是指以科技人員為主體,按照自願組合、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原則創辦的,主要從事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和高新技術產品...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若干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加強區域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工作的通知》,推進產業技術自主創新,增強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重大戰略任務、重大工程建設的技術支撐能力,依據《河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河北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
《河北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意在為加強技術市場管理,繁榮技術貿易,拓寬技術擴散渠道,促進科技成果儘快地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推動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技術市場管理,繁榮技術貿易,拓寬技術擴散渠道,促進科技...
第五條 根據河北省科技計畫體系設定,項目種類主要包括科技支撐計畫項目、套用基礎研究計畫項目、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計畫項目、國際科技合作計畫項目、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科普原創資金項目等,以及根據科技工作需要適時設立的其它科技計畫或專項項目。科技支撐計畫...
河北省技術市場條例 (1991年8月10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7月22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第一批廢止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規定的決定》修正 2012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 根據2021年9月29日...
《河北省標準化監督管理條例》已由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1998年9月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4日 河北省標準化監督管理條例 (1998年9月4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標準化工作,促進技術進步,保證產品質量,...
條例全文 河北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 (2007年5月24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技術市場條例〉等十四部法規的決定》修正 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目...
第三十九條 省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專利綜合服務平台,提供政策諮詢、信用信息、專利資助、專利交易、專利導航、專利預警、維權援助以及舉報、投訴等專利信息公共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行業協會建立重點行業、支柱產業和重點技術領域的專利資料庫、專利布局、專利預警,推動全省專利信息資源開放共享。第四十...
第一條 為了實施科教興冀戰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以下簡稱科普)工作,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建設經濟強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和公民,均應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科普工作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是國家基礎...
第十條 科技計畫項目評審、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科技獎勵評審,應當將專利權的取得及其實施產生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作為重要內容。第十一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發給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和報酬:(一)在專利權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所發...
第十二條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兼職或者離崗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實施人員競爭上崗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應當允許離崗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和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人員在原單位規定期限內回原單位競爭上崗。重新上崗者與連續工作的人員享受同等待遇。第十三條 省和設區的市應當建立綜合性孵化器。有條件的設區的市可以...
《河北省專利獎獎勵辦法》是為做好河北省專利獎評選表彰工作,鼓勵發明創造,表彰專利權人和發明人(設計人)對技術(設計)創新及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的突出貢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河北省專利條例》《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河北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
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鑑定工人的實際技術和業務水平,鼓勵學習鑽研技術業務,提高工人隊伍素質,根據原勞動人事部頒發的《工人技術考核暫行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省所有機關、社會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人技術考核。集體所有制企業...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開發區,是指由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領導,有明確的地域界限,實行經濟特區的某些政策,相對獨立的經濟區域。第四條 開發區以外引內聯的形式,引進資金、先進技術和科學的管理方法,發展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舉辦先進技術企業、產品出口企業和科研機構以及開發區需要的第三產業。第五條 開發區...
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04年7月22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改。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科學技術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科技社團)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科技社團的權利和義務,規範科技社團的行為,發揮科技社團在...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技術市場秩序,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繁榮和發展技術貿易,促進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契約法》和《河北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在...
第十條 科技計畫項目評審、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科技獎勵評審,應當將專利權的取得及其實施產生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作為重要內容。第十一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發給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和報酬:(一)在專利權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所發...
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 (1995年4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2002年7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技術市場條例〉等十四部法規的決定》第...
等8部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22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10部法規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技術市場條例〉等十四部法規的決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