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師範大學教學計畫制定及調整管理辦法》是河北師範大學為進一步做好教學計畫的制訂和調整工作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師範大學教學計畫制訂及調整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河北師範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學計畫是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堅實基礎,是規範教學秩序和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教學計畫的制訂和調整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學計畫是學生專業學習的基礎,是學生畢業資格審核和學位資格審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教學計畫的制訂
第三條教學計畫的制訂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性、指導性和前瞻性;
(二)高起點、嚴要求、厚基礎、重實踐。
第四條教學計畫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制訂教學計畫要廣泛吸收國內、國外先進的專業辦學理念。
第五條各專業每年招生前,須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指導意見完成該年級的專業教學計畫的制訂。
第六條教學計畫的制訂要以最佳化課程體系為核心,注重課程結構建設,加強實踐教學,以專業培養方案為指導,以專業核心課程為主線,以系統分析為方法,努力實現專業特色鮮明,專業發展潛力大,學生適應面寬的培養目標。
第七條教學計畫的制訂工作,要在保證專業培養目標的基礎上,本著一專多能的原則,設計好專業方向課程,使學生在學好本專業核心課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特點和興趣愛好,有更大的自主發展空間,使專業方向成為專業發展最活躍的領域。
第八條教學計畫一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學院簡介、專業培養目標、專業培養要求、學制與學位、教學計畫表、專業核心課程簡介等。
第九條教學計畫分電子版教學計畫和紙質教學計畫兩種形式,電子版教學計畫供師生網上瀏覽。紙質教學計畫要輯印成冊,供教學使用,並做永久資料保存。
第三章教學計畫的執行
第十條新生入學前各專業應將教學計畫錄入教務管理系統,錄入時要確保課程名稱、學時和學分等課程信息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教務處負責對各學院已錄入課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對信息不準確的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章教學計畫的調整
第十二條各專業教學計畫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更改。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按照規定程式進行審批,並將調整結果與輯印成冊的紙質教學計畫一併存檔。
第十三條系(教研室)填寫《河北師範大學調整教學計畫申請表》,向所在學院提出調整教學計畫書面申請,學院審核後報教務處,經主管校長同意後,方可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凡未經學校批准,擅自更改教學計畫的,均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河北師範大學教學計畫制訂及調整管理辦法》停止執行。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