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炯就戮被赦案,發生在梁武帝太清年間(公元547—549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炯就戮被赦案
- 出處:《陳書·沈炯傳》
- 涉及人物:沈炯
- 發生年代:南朝梁
案件詳情
梁武帝太清年間(公元547—549年),沈炯任吳縣令。侯景之亂爆發,吳郡太守袁君正率兵入援京師,留沈炯監理郡事,建康城被侯景攻陷後,沈炯棄官逃回老家武康。侯景大將宋子仙據有吳興,派人把沈炯召來,委任他作自己的書記,沈炯堅決推辭,稱自己有病,難以勝任。子仙發怒,命令部下把他押出去斬首,已脫衣準備就戮,但行刑地路間多桑樹,樹杈低垂,劊子手無法揮刀,於是又把他押往另一行刑場,在這一調換地點的時間裡,有人替他說情,子仙下令停刑,沈炯因此被免死。